目前,上海有25万左右的协保人员,这是本市在发展改革中产生的特殊群体。然而,多位市政协委员在今年的提案中提到,这个群体已出现再就业困难、负担不起重病医疗费用、与其他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差距日益加大等问题。记者昨日从市政协获悉,相关主管部门透露,协保人员享受就业补贴的年龄将从退休2年以内放宽到5年以内。
补贴年限从2年放宽至5年
“协保人员由于受制于年龄、技能等因素,他们实现了就业,但岗位仍不稳定、收入也相对偏低。”市政协委员、台盟上海市委专职副主委高美琴经过调查发现,针对这些情况,政府部门已经采取相应措施———2006年7月1日出台了对大龄协保人员开展特殊援助的政策:距法定退休年龄2年以内的协保人员,如果实现市场化就业,可申领就业补贴;如果因患大病等原因无法就业且家庭生活困难,可申领生活费补贴。
高美琴告诉记者,由于享受补贴存在年龄限制,覆盖面不大,“不少努力就业、但就业不稳定的再就业人员被排除在政策范围之外。”她建议,将2年门槛放宽至5年,扩大就业补贴的享受范围。
据透露,市劳动保障局对于市政协委员的意见十分重视。目前,已在对2006年实行的大龄协保人员就业补贴政协的基础上,拟从距离退休2年以内放宽到5年以内。记者了解到,上述方案已上报市政府,待批准后予以实施。
养老金将建制度化增长机制
高美琴的提案中还提供了这样一组数据:协保人员的社会保险费已在2000至2001年由企业或集团公司按照750元或840元基数为他们一次性缴纳到法定退休年月,而2007年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下限已调整到1478元。目前,协保人员退休后的养老金低于在岗退休人员。
“由于每年社会保险费基数还在逐步进行调整,所以随着时间的推移,协保人员与其他退休人员养老金的差距将会更大。”高美琴说道。另一个市政协委员陶丽娟的提案中也提到相同的问题,并建议由社保基金适当增加养老金。
针对协保人员的养老金问题,市劳动保障局在调查基础上开展了进一步研究,计划建立制度化的养老金增长机制,并在增长办法上向收入相对降低人员倾斜,以保障这一特殊群体的基本生活。
重病医疗费拟降低减负门槛
协保人员往往生活相对比较困难,一旦生了重病,甚至连医疗费也难以承担。因此,高美琴建议,对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患大病重病的协保人员也实施“合并一个自付段”或酌情给予减免,并考虑其住院和长期门诊的不同需求,规定其可以自主选择减免门急诊自付段或住院起付线,切实减轻这些困难群体的医疗费负担。
市医保部门就此给予回复:已研究制定了降低患大、重疾病的协保人员申请医保综合减负门槛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