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市政府正在进行《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的审核工作。现将《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希望个人和单位就该办法的相关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个人和单位可以将书面意见直接寄送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也可以发送电子邮件。
来信地址:上海市人民大道200号,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社会法规处,邮编:200003
电子邮件地址fzbshc@shanghai.gov.cn
二、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12年12月2日。
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二○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