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记者彭晓玲报道 日前,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通知,由于存在不凭医师处方,违规销售抗菌药物等处方药问题,上海雷允上新虹联赤峰店等国内10家药品零售企业被给予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部分企业被要求停业整顿,或是药品安全信用等级降级处理的处罚。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重申,药品零售企业要严格按照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要求销售药品。销售抗菌药物等必须凭处方销售的药品时,必须经执业药师审核处方,进行合理用药指导后,按照治疗病症合理需求的数量销售,无医师处方严禁销售此类药品。今后,食药监总局还将制定药品零售企业分级管理制度,对具备不同药学服务能力等经营条件的药品零售企业,给予相应的药品销售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