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在巡视整改过程中,两委班子通过严肃的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刻认识到,巡视组指出的问题,与两委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对八项规定精神理解不深、认识上还存在偏差有关,导致对相关制度执行不够彻底、不够规范,制度细则也不够明晰。两委强调,各级班子和党员干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日常管理中不仅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杜绝领导干部公款吃喝、迎来送往等突出问题,更要进一步完善两委机关在内宾接待、外宾接待、机关培训、会议经费、差旅报销等方面的可操作的制度细则和程序规则,强化制度的刚性约束。

  1.关于违规公款吃喝的整改情况

  深入贯彻八项规定精神,制订了两委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实施细则》、《外事来访接待规则及流程》、《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定》等制度规范,特别是针对国内公务接待工作,重申了底线、红线,强化了过程控制和责任追究。配合有关部门调查。明确涉及个人消费用公款核销的,查实后立即追收入账;涉及超标准接待的,由个人退还超标费用;涉及违纪的,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2.关于违规举办庆典活动发放礼品的整改情况

  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并将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在举办庆典活动中的剩余物品登记造册,专人保管,同时严格将该协会的管理费控制在当年资助总额的10%以内。加强对该协会在职人员思想教育,使勤俭办会成为该协会的工作常态和每个工作人员的自觉行动。

  3.关于违规公款旅游的整改情况

  已督促市师资培训中心党政班子进行了深刻反思和检讨,该单位党委书记作了书面检查,个人将所花费的费用上交单位财务;班子进行了通报,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引以为戒。涉及违纪的,将予以严肃处理。同时,强化了培训管理工作的建章立制工作。

  4.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的整改情况

  已责成上海教育报刊总社全部清退违规发放的补贴;分别给予该单位主要领导党内警告处分,分管领导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该单位纪委书记作出免职处理;对涉及具体操作的财务人员进行了诫勉谈话,对人事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召开了教育报刊总社干部大会,对上述情况予以通报。

  (三)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方面

  在巡视整改过程中,两委班子深刻认识到,从严治党、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重要性,深深感到,必须进一步强化各级党组织负责人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担当意识,强化各级领导班子和广大党员干部“抓铁有痕”的政治定力和“一抓到底”的工作作风。

  1.关于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够的整改情况

  一是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带头进行了深刻反思,在党委会和专题会上多次作自我批评,对存在的问题及其背后的原因进行分析,深挖思想根源,并着重从源头上查找接待超标、公款宴请等问题的原因,纠正思想上和行为上出现的不符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

  二是结合巡视整改,除了在面上建立层层落实的主体责任落实体系外,重点狠抓个别单位的整改工作,把整改重点放在纠正突出问题及加强内部管理上,严肃开展批评教育,加强整改工作指导,加大检查监督力度,推动整改到位。

  三是坚持“新官理旧账”,如,对一些长达十多年解决未果的历史遗留问题,特别是部分教委存量房被个别人员长期占用的情况,在调查清楚历史情况的基础上,采取了“一人一策”,通过司法途径和组织推动分别进行落实;另一方面,研究拿出了杜绝此类现象特别是可能导致利益输送的防范制度。

  四是建立了责任体系,层层传导压力、逐级落实责任。调整并做实两委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明确了6项职能和运作机制,把责任分解、责任履行、责任追究联系起来,切实加强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管理;制订了《两委领导干部落实“一岗双责”的管理办法》,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年度党风廉政任务、年度党风廉政建设重点项目三个层面,细化了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内容和“规定动作”,特别是强化了廉政谈话的要求,在原有谈心谈话制度的基础上提出了“四个必谈”;制订了《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廉政准则>进一步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意见》,把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细化为明确的底线、红线;建立了两委机关及直属单位干部党风廉政教育常态化机制,警钟长鸣。

  五是进一步强化了制度运行和监督检查,将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到党委主体责任的落实和新上任领导干部的培训中。制订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日常监督检查办法》,重点聚焦干部选拔任用、财经管理、执行八项规定精神3个方面14小项。建立了对直属企事业单位巡查制度。从2015年下半年起,两委将分期分批集中对两委直属企事业单位开展巡查工作,三年内完成对所有直属企事业单位的巡查工作,切实加强直属企事业单位内部管理和运作机制。强化内审制度,制订了《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制度》,强化审计成果运用,推进案例警示教育,建立内部审计人员队伍,加强对直属单位的监管,防范管理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