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1.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整改情况

  针对下属单位公款送礼问题,主要责任人深刻反省,责令予以退赔,并将予以严肃处理。委办督促下属单位在系统内进一步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学习与自查,提高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自觉性。对现有的公务接待工作实施办法进行修订与完善,明令禁止公款送礼和收受礼品;建立礼品上交、登记、保管、处置制度;加强对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关键环节的防控;建立业务接待费用监管责任制,各司其职,防堵漏洞,确保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真正做到全覆盖。

  针对驻外办事处存在超标准接待的问题,委办积极调查处理,对存在的不规范问题进行严肃批评,并要求限期纠正。目前已补齐资料,清退相关费用。委办制定《关于市政府驻外办事处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切实抓好市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的实施意见》,从严从实抓好驻外办财经、公务接待、档案管理等工作。同时,委办要求机关相关处室加强对办事处管理,强化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督促办事处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针对下属单位超范围配备公车的问题,即刻予以纠正,取消公车配备。委办督促下属单位制定车辆使用管理办法,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规范公车配备标准,超标车辆转为业务接待及规定范围内的工作用车;严格执行公车不得私用等规定。健全公车使用制度,控制公车费用,建立公车使用台账。清理下属单位车辆,富余车辆按规定进行资产处置。

  2.“四风”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照中央和本市有关加强基层党建工作要求,结合合作交流系统单位党组织分布区域广、党员流动性强、党建资源散的特点,采取多种措施,加强驻沪单位、驻外单位和委办机关党建工作分类指导,加强顶层设计,创新机制,强化监督,稳步推进。一是加强对系统党建工作指导,注重问题导向,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把即知即改、整改落实和立规执纪结合起来。二是建立完善运行有效的工作制度,形成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强化驻外单位党员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的落实,提升驻外单位党建工作水平。三是探索驻沪单位党建工作机制,明确驻外办功能定位、管理关系和管理体制,条块结合,强化监督。

  (三)关于党的政治纪律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增强抓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委办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和对口支援与合作交流工作、党的建设各项工作紧密结合,同步部署、同步落实、同步检查。围绕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制订了年度24项工作任务清单,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各自岗位职责,研究解决分管领域重点责任项目推进实施的具体问题,切实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加强日常监督检查,采取听取情况汇报、研究推进具体工作等方式,及时了解掌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责任落实情况,特别是重点责任项目推进情况。

  二是分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签订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印发系统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要求市政府各驻外办事处和服务中心定期向工作党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党组织负责人定期向纪检组开展述责述廉。

  三是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委办机关开展党风廉政建设重点责任项目推进工作自查,组织委办班子成员对照年初制定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责任书》,结合各自分管部门贯彻《委办机关廉政风险重点事项防控方案》的进展,汇报个人廉洁自律情况并研究提出下一步重点责任项目落实的工作方案。

  2.纪委监督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督促办事处严格执行《关于落实党委主体责任进一步做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意见》,明确办事处党组织负责同志定期向纪检组述责述廉,纪检组派员参加办事处年度民主生活会,督促检查民主生活会整改事项落实;办事处领导班子会议及研究“三重一大”等重大问题的决定事项以会议纪要形式在一周内报送纪检组。

  二是纪检组将于年内对8家办事处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项检查,采取听取汇报、个别访谈和查阅台帐等方式,重点检查办事处在执行“三重一大”制度、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

  三是督促办事处加强纪检工作,目前,8家驻外办党支部已全部配齐纪检委员,并不再兼任支部其他职务,明确监督责任,确保监管工作落到实处。将在9月份组织市政府驻外办和下属单位纪检干部进行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培训,构建纪检组与办事处经常性沟通工作运行机制,加强对归口监督单位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四是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提高办事处全体干部对反腐败斗争形势的认识;组织办事处学习《党的财经纪律宣讲提纲》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宣讲提纲》,进一步严明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