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上市公司不得通过股票市场融资投资营利性幼儿园

  中新经纬客户端3月31日电 上海市政府网站31日发布《关于推进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民办幼儿园一律不准单独或作为一部分资产打包上市。上市公司不得通过股票市场融资投资营利性幼儿园,不得通过发行股份或支付现金等方式购买营利性幼儿园资产。

  《意见》明确了上海学前教育未来发展的总体目标。到2020年,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整体建成。到2035年,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多元包容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全面建成。

  《意见》提出,优化学前教育资源配置,并提出四点要求。一是科学规划学前教育资源布局,将幼儿园纳入城乡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规划。二是保障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完善幼儿园公建配套建设机制。三是提供多元化的学前教育服务,合理确定公办幼儿园、民办幼儿园比例。四是提高幼儿园装备配置水平,建立健全幼儿园装备标准和监管机制,完善幼儿园装备配置工作监管机制。

  在引导民办幼儿园健康发展方面,《意见》提出两点要求。

  一是实施民办幼儿园分类管理。支持各类民办幼儿园规范健康发展。做好民办幼儿园分类管理工作,明确分类管理政策,促进民办幼儿园坚持教育公益性,支持普惠性、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健全民办幼儿园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分类治理无证办园,完善退出机制。民办幼儿园一律不准单独或作为一部分资产打包上市。上市公司不得通过股票市场融资投资营利性幼儿园,不得通过发行股份或支付现金等方式购买营利性幼儿园资产。

  二是促进民办幼儿园内涵发展。引导民办幼儿园开展符合幼儿发育特点的游戏活动,与公办幼儿园在保教理念、课程实施等方面协调发展。进一步将民办幼儿园的师资培训、教研活动、质量监测与评价、职称评审、评奖评优等纳入市、区两级学前教育管理体系。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优质多样、具有特色的学前教育服务。

  《意见》还在加强学前教育队伍建设、加大经费投入力度、推进学前教育信息化建设、完善学前教育保障机制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