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起,一批法律和部门规章正式施行。其中,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新增了“常回家看看”等内容。根据法规,家庭成员要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能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
今天起施行的《养老机构管理办法》规定,如果利用养老机构的场地和设施,开展无关活动,或者有歧视、侮辱、虐待或遗弃老年人等其他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行为,情节严重的,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
另外,修改后的劳动合同法也从今天起施行。其中规定,被派遣劳动者 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