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支持引进外国科技人才:放宽年龄学历限制

  长三角一直在推进区域创新共同体建设,示范区有哪些具体举措?

  7月3日,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举行新闻发布会,一体化示范区执委会主任、上海市发展改革委主任马春雷介绍了《关于支持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支持政策》)有关情况。

  上海市科委总工程师陆敏表示,长三角科技主管部门通过示范区,主动践行“一体化”、“一盘棋”的实践要求,在深化区域创新共同体建设方面开展多角度的科技创新一体化先行先试,诠释“创新共同体”。

  首先,推进科技政策一体化。例如,市科委将在示范区内开展长三角科技创新券通用通兑机制的先行先试,推动示范区内企业跨区域、便利化使用长三角全域的相关科技服务,探索建立财政资金跨区域结算机制。二是,已尝试建立了1+3科技联合攻关机制(1是上海市科委,3是示范区三地科技部门),聚焦生态环保、循环经济等领域,联合支持示范区内企业释放创新需求、开展新技术攻关与应用,为后续一市三省全域协同攻关机制设计开辟“试验田”。三是,将在示范区内深入推广外国人工作及居留证件办理的并联模式,推动青浦、吴江、嘉善建立各地“单一窗口”,方便示范区内用人单位及外国人办理相关证件;同时还将积极探索建立示范区外国高端人才(A类)办理外国人工作许可互认工作机制。

  其次,下阶段市科委将深入推动科技创新协同化,将在国家和本市创新基地平台建设方面,对接示范区区位优势、主动布局,探索基地平台建设体制机制创新与模式创新;推动适合示范区生态绿色发展的创新要素高度集聚、高频互动。

  这次出台的政策中,对于吸引外籍人才方面有何支持举措吗?

  陆敏表示,推进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集聚发展,在示范区范围内要加大力度吸引外籍人才,《关于支持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中明确“完善吸引海外人才制度”,由市科委牵头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

  一是在加大力度支持引进外国科技人才方面,对于示范区科研机构、创新基地平台、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等聘请的高科技领域的外国人才及示范区产业发展紧缺急需的外国人才,可放宽年龄、学历和工作经历的限制,且根据双方合同签署日期,可一次性给予2年以上的《外国人工作许可证》,提高稳定的工作预期。

  二是在优化外籍人才办理工作许可和居留证件方面,2019年12月,上海市科委(市外专局)与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正式对外启用外国人工作、居留许可“单一窗口”,在全国率先创建了外国人来华工作相关证件办理“同一窗口、并联审批、同步拿证” 的新模式,外国高端人才办理工作许可证和居留许可证的审批时间缩短至7个工作日。目前,市科委也同步在浦东、黄浦、徐汇、闵行等8个区推广使用外国人工作、居留“单一窗口”。

  为进一步优化示范区外国人来华工作办理流程,现参照上海经验,拟在示范区内深入推广外国人工作及居留证件办理的并联模式,结合实际,推动青浦、吴江、嘉善建立各地“单一窗口”,方便示范区内的用人单位及外国人办理相关证件。

  下一步,上海市科委(市外专局)将会同江苏省、浙江省科技部门,与示范区执委会一块积极探索,不断创新吸引集聚外籍人才的政策举措,探索建立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外国高端人才(A类)办理外国人工作许可互认工作机制,对外国高端人才在一体化示范区内跨行政区域转聘的,办理外国人工作许可时减免相关材料,进一步促进外籍人才在一体化示范区自由流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