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办学底线的守护者,上海教育督导改革首次明确专兼职督学比例

  谁是上海教育办学底线的“守护者”?

  9月17日,由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简称“上海《实施意见》”)正式公布,开启了上海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改革的新篇章。

  改革的意义何在?如何聚焦和解决教育的热点难点问题?来自政府和教育一线的校长们向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阐述了他们的观点。

上海市对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开展发展性督导评估,图为实地督导华东师大二附中。 资料图上海市对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开展发展性督导评估,图为实地督导华东师大二附中。 资料图

  上海现有责任督学791人,覆盖了所有中小学幼儿园

  上海市教委总督学平辉表示:“教育督导是上海教育办学标准底线的守护神,也是上海教育质量领先的守护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教育督导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教育制度,“教育督导制度是发达国家的教育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我们现在的督导制度借鉴了西方。”平辉说。

  上海市在全国率先推行督学资格制度,严控督学准入门槛。

  上海目前已打造了一支由专兼职督学、责任督学、督导评估专家构成的高素质专业化督导工作队伍。全市现有责任督学791人,工作范围遍及全市3276所学校,覆盖了所有中小学校、幼儿园,部分区还延伸至中职学校。

  上海市教委督导室主任张慧介绍:“上海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改革实施意见最大的亮点是规范专职督学配备,首次明确各区专兼职督学总数应按与纳入区域督导范围的学校数1∶5的比例配备,部分学生数较多的学校按照1:1比例配备,其中专职督学占比不低于30%。”

上海市督学实地走访黄浦区相关学校 资料图上海市督学实地走访黄浦区相关学校 资料图

  在黄浦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张瑞田看来,这一比例的规定让“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表述落到了实处,可操作,可检测。

  张瑞田表示,专职督学过去只是从学校行政干部中选派,《意见》新规定可以从优秀公务员、教师、科研人员中遴选,对于改善督学队伍身份结构,促进督学队伍的多元化、专业化建设非常有好处。

  长期以来,督学不能评聘专业职务,极大影响了年轻的优秀的教育工作者从事督导工作。《意见》明确“将专职督学专业职务评审纳入中小学高级教师专业职务‘教育管理’评审序列,助推专职督学专业化发展”,张瑞田认为,这正是久旱甘霖,应该让督学真正成为学校办学的“保健医生”和“发展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