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公示车牌无关隐私
上海欧博律师事务所竺建平律师认为,公示车牌号可能会影响交通安全。“本来是个案,现在影响到了大家,每个人都会去对照辨别一下。显示屏一挂, 司机会去辨别上面是不是有自己的信息,想通过这个手段来教育、震慑他人,效果可能相反。”他认为这与普通的安全提示不同,例如雨雪天的安全提示是面向大众 的,而违法变道是个案,却因为个案要影响到大多数人,涉及面更广。
至于是否涉及隐私,竺建平解释说:“因为车牌本身就挂在车外,不涉及隐私。但如果把姓名登出来,那就另当别论了。”
●业内声音
建议提前设置
醒目变道标识
一位专业人士称,这种公示违法车牌的做法并非上海首创,外省市早就有。早在五六年前,浙江宁波的跨海大桥上就有显示屏,显示超速等违法行为的车辆车牌。上海可以借鉴这种做法,但有以下配套问题需要解决。
上下匝道太近 变道难
“比如,有些道路本身有设计缺陷,像上匝道和下匝道距离较近,连1公里都不到,车在高架上行驶,1秒就30米,要在30秒内完成上来、变道、下 去,很难。”该业内人士称,一般在出口500米处设虚实线,司机要从1号车道变到4号,在各车道都排满的情况下非常难。“不实线变道就下不去,老司机也没 办法,只能违法。所以在设计上还要精细化,满足别人。”
人性化设置指路标识
还有外省市车辆不熟悉道路,遇上天气因素看不清,就违法变道、紧急变道。像早晨太阳光强烈,由西向东行驶,一路逆光,指路标识的停车视距要求 200米,但要开到30米处才能看到,那么6/7的时间都被抹杀了。“不是我要主动违法,我看不清,或者变不下去。”上述人士提出,目前指路标识都符合国 标,但在人性化方面可以再往前走一步。
业内人士称,目前的电子警察有能力判别实线变道,但事先要告知司机,在道路上标注“前方电子警察注意违法变道摄录”的标牌。
“如果做到了上述几点,条件成熟,没有缺陷了,那么可以结合来做这个事儿。新兴事物不能一棍子打死,变道引发的事故相当多。在生命面前,这种公示的提醒是有理由的,严是爱。”
记者也观察到,违法变道多数是车主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淡薄引起的主观行为,但同时也存在客观因素,尤其是对不熟悉沪闵高架和内环高架路况的司机 来说,从沪闵转内环的确特别容易“吃药”,1、2号车道和3、4号车道中间的白色实线非常长,在“内环高架路出口500米”的标识牌过后不久就由虚线变为 实线。如此长的距离让很多司机无法及时变道。如果在变为实线前增加“走内环请走该车道”的醒目标识,可能会提前分流一些车辆。而实际上,由于未有明确提醒 提前变道的标识,等司机意识到需要变道时,为时已晚,往往只能实线变道插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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