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调整第二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期间公众休息日安排的通知》:
将11月4日(周一)、11月5日(周二)调整为休息日,相应将11月2日(周六)、11月9日(周六)调整为工作日。
除保障进博会、重大活动举办和城市运转等必要的工作岗位外,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按此调休。证券交易机构正常运行,不作调休。企业和其他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调整第二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期间公众休息日安排的通知》:
将11月4日(周一)、11月5日(周二)调整为休息日,相应将11月2日(周六)、11月9日(周六)调整为工作日。
除保障进博会、重大活动举办和城市运转等必要的工作岗位外,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按此调休。证券交易机构正常运行,不作调休。企业和其他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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