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警方依法查处多起隐瞒病情、违反隔离规定案件

  新华社客户端上海2月16日电(记者朱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仍有个别人隐瞒病情,或者违反居家隔离规定,造成不良后果。连日来,上海警方已处理多起相关案件。

  2月13日,上海市公安局金山分局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对故意隐瞒真实行程的新冠肺炎患者李某平(男,60岁,现住上海市金山区,已治愈出院)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这也是上海首例新冠肺炎病人因故意隐瞒行程造成不良后果而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案例。经查,1月25日, 李某平从重点地区返沪回到位于金山区朱泾镇的家中。1月26日至31日,李某平因咳嗽等症状多次前往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金山分院就诊。在就诊过程中,李某平始终隐瞒从重点地区返沪的事实。期间,其还多次出入公共场所。2月4日,李某平被确诊为新冠肺炎。现已导致55名密切接触者隔离观察,造成严重后果。2月13日,李某平治愈出院,警方依法对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月15日,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对李某某(男,62岁)予以立案。2月12日,患者李某某赴岳阳医院就诊期间,隐瞒被外省市有关部门要求实行居家隔离观察和来院前服用过相关药物,导致两次体温检测未见异常等信息以及相关流行病学接触史,李某某后被确诊为新冠肺炎感染,致使多名医护人员被医学隔离观察,造成严重后果。李某某已被送至上海市定点医院开展隔离治疗,公安机关将开展进一步侦查工作。

  2月16日,上海市公安局通报,根据群众举报的线索,近日依法处理了3名违反居家隔离观察规定的人员:

  2月5日,违法人员王某(男,24岁)乘坐火车抵达上海(途经重点地区),签署居家隔离承诺书后在宝山区月浦镇暂住地居家隔离观察。7日以来,王某擅自离开隔离观察点,多次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到公共场所活动。2月15日晚,宝山警方在王某暂住地将其抓获,并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人民币500元。

  2月3日,违法人员郭某(女,53岁)乘火车抵达上海(途经重点地区),根据相关规定在其位于长宁路的暂住地居家隔离,并在社区干部、医护人员上门开展宣传时签署了居家隔离承诺书。2月14日,郭某擅自两次外出购物。2月15日,长宁警方依法对郭某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

  2月8日,违法人员韩某(男,47岁)乘坐高铁来沪(途经重点地区)。2月9日,韩某签署了居家隔离承诺书后在位于青浦区的暂住地按规定居家隔离观察。2月14日下午,韩某擅自离开隔离点外出。2月15日,青浦警方依法对他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