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对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企业,不做欠缴处理,不影响企业征信

  新华社客户端上海2月23日电(记者 袁全 仇逸)23日下午举行的上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上,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浦建华表示,对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企业,不做欠缴处理,不影响企业征信。

  浦建华表示,在适用范围内,受疫情影响的上海企业都可以申请缓缴。不设置企业困难的前提条件,由企业根据自身受疫情影响情况提出申请。

  缓缴期限方面,企业可缓缴2020年2月份至6月份的公积金。目前,上海已有部分企业缴存了2月份的公积金,这些企业的缓缴期限为2020年3月份至6月份。企业缓缴期间,不影响企业征信,企业职工的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提取和住房公积金贷款权益。

  在办理程序上,企业向上海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同时,企业要加强与职工和工会的沟通,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上海市公积金中心将提供网上申请渠道,方便企业办理。

  此外,对于自愿缴存公积金的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员、灵活就业人员等,受疫情影响,也可向市公积金中心申请办理停缴手续。期间,不影响其提取和住房公积金贷款权益。(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