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市房管局、市城管执法局:物业企业未劝阻制止违规装修行为也将被行政处罚

  记者今天从上海市房管局了解到,为进一步加强住宅物业管理和执法工作,改善住宅小区环境质量,市城管执法局、市房管局日前印发《关于加强本市住宅物业管理与城管执法联动工作的通知》。 《通知》明确,依据物业管理相关规定,需要实施行政处罚的事项包括擅自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破坏房屋外貌,损坏房屋承重结构;擅自改变物业使用性质;擅自改建、占用物业共用部分;损坏或者擅自占用、移装共用设施设备等。

  值得注意的是,物业服务企业对业主、使用人违法违规装修行为未予以劝阻、制止,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告的,也将被依法予以行政处罚,相关违法信息将被纳入市公共信用平台,实施信用惩戒。

  按照“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劝阻、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处置”的工作要求,检查、责令整改和失信行为记分情况将录入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信息平台。对时效性强、容易造成严重后果的违法违规行为,比如正在实施的擅自搭建建筑物和构筑物、损坏房屋承重结构、擅自改变物业使用性质等行为,接到报告后在2小时内到现场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