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监管]沪公安持续严查严管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违法!来看典型案例→

  市公安局交警总队说,本市公安持续严查严管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违法,现公布一批近期处置的“非机动车不按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通行”“非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其他车辆专用车道”“驾驶电动自行车搭载1名12岁以上人员”等违法行为典型案例。详见↓

  2020年6月11日9时57分,宝山公安民警在同济路宝杨路西处,对违法行为当事人严某某实施“非机动车不按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通行的”违法行为、处以50元罚款。

  2020年6月11日16时59分,松江公安民警乐都西路进三新路东南约29米处,对违法当事人张某某实施”非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其他车辆专用车道的“违法行为,处以50元罚款。

  2020年6月12日8时02分,宝山公安民警在塔虹路月塘路路口,对违法当事人周某某实施“驾驶电动自行车搭载1名12岁以上人员的”违法行为,处以30元罚款。

  2020年6月12日9时07分,奉贤公安民警在沪杭公路吴塘路北约40米处,对违法当事人顾某某实施”驾驶电动自行车搭载1名12周岁以上人员的“违法行为,处以30元罚款。

  2020年6月12日8时37分,徐汇公安民警在漕溪北路蒲汇塘路北约20米处,对违法当事人查某某实施”非机动车不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的“违法行为,处以50元罚款。

  2020年6月12日9时43分,松江公安民警在九新公路中心路西约19米处,对违法当事人张某某实施“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载物的”违法行为,处以50元罚款。

  2020年6月13日7时16分,徐汇公安民警在漕溪北路蒲汇塘路北约51米处,对违法当事人姚某某实施”非机动车不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的“违法行为,处以50元罚款。

  2020年6月13日9时05分,奉贤公安民警在沪杭公路沿浦路南约59米处,对违法当事人符某某实施”非机动车逆向行驶的“违法行为,处以5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