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昨天发布公告:今天开始,调整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以及月缴存额上下限。其中,缴存基数由2018年月平均工资调整为2019年月平均工资。住房公积金和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不超过28017元,最低不低于2480元。缴存比例上,2020年度,职工本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仍为各5%到7%,补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仍为各1%到5%。单位可在上述比例范围内,自主确定具体缴存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