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今日起,出生“一件事”在“一网通办”上线,一文看懂!

  9月15日起,上海出生“一件事”在“一网通办”正式上线。

  今后办理婴儿出生后《预防接种证》、《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出生登记、新版《社会保障卡》申领、产妇生育保险待遇申领等10个事项,均可实现一网办、一次办、最多跑一次甚至一次不用跑。

  上海市卫健委方面介绍,为深入推进“一网通办”,大力推进业务流程革命性再造,根据2020年上海市深化“一网通办”改革工作相关要求,上海市卫健委会同市公安局、市医保局、市税务局、市民政局、市档案局和市大数据中心等部门,扎实有序推进出生“一件事”。

  出生“一件事”办理的对象有哪些?上海市卫健委方面透露,凡在本市助产机构出生(含在家中、途中分娩后即送往助产机构),且父母双方均为上海市家庭户籍,符合随父、随母落家庭户条件,一周岁以内婚生婴儿和产妇。出生“一件事”办理的事项涵盖10项,针对婴儿包含7项,分别为《预防接种证》发放及信息关联、《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出生登记(申报户口)、新版《社会保障卡》申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门急诊就医记录册》申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及激活;针对产妇包含3项,分别为《生育医学证明(生产专用)》出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计划生育情况审核、生育保险待遇申领。

  出生“一件事”具体是如何实现的?上海市卫健委方面表示,对照“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口受理、一网办理、统一发证、一体管理”业务流程再造的总体要求,出生“一件事”将卫健、公安、医保、社保等部门单独办理的事项整合成群众办理的“一件事”,通过搭建出生“一件事”主题办理模块,以“数据跑路”代替“群众跑腿”,大幅精简办事材料、环节、时间和跑动次数,全面提升群众办事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业务流程改革主要有以下四点:

  一、整合办理事项,申请材料“一张表”。

  整合小孩出生后需要办理的相关事项,形成“一件事”事项列表,实施“一事一次告知”。对单个事项申请材料进行逐个梳理、归并和去重,再造申请条件,将基础事项7张申请表整合为1张全市统一的“上海市出生‘一件事’办理登记表”,确定“分娩信息、基本信息、出生登记信息、社会保障卡信息、医保参保信息、计生审核信息、生育保险待遇申领信息、物流信息”等八个部分30余项主要字段,实现申请材料标准化和“一表通用”。

  二、协同部门业务,联办流程“一体化”。

  建立跨部门联办审核服务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科学制定统一办事流程,强化卫生健康、公安、医保、社保、税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等部门业务协同,对小孩出生后需要办理的事项实施“一口受理”、“一体管理”,实现申请材料“一次提交、多次复用”。前置事项办理完毕,自动推送下一办事环节;前置事项办理结果同步生成电子证照,作为下一事项办理的证明材料,大大减少了申请人必须参与的环节。

  三、提高服务效能,线上服务“一网办”。

  基于“一网通办”平台,整合互通各部门业务信息系统,统一规范信息标准,建设出生“一件事”主题模块,实现流程交互、数据流转。通过一个“入口”联办所有事项,实现“一网办理”。各部门在联办过程中及时反馈办理进度和结果信息,实施一体化反馈。通过合理设计流程,所涉及婴儿及产妇的10个事项串、并联同步推进,通过“电子证照调用、证件制发提前启动、材料后台交换”办事流程,极大缩短了办理时间。

  四、促进信息共享,办理材料“免提交”。

  优化设计统一身份认证方式,加强电子签名、电子印章应用;整合优化联办事项需提供的信息及证明材料,实现事项申请材料、婴儿出生信息和身份信息等电子化数据实时流转,实行“两个免于提交”。目前,上海市《出生医学证明》、《生育医学证明》、《再生育子女告知书》、《计划生育情况证明》、《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结婚证》等证件已经形成电子证照,大大减少申请人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上海市卫健委方面表示,通过以上改革措施,使得群众办事环节从20个缩减到2个,累计办理时间从100天左右减到25天内,其中婴儿事项5天可以办完,填写申请表从7份减少到1份,申请材料从26份减少到5份,如有电子证照1份都不用提交。办事跑动次数,从以改革前的10余次减少至“最多跑1次”(户口簿加注婴儿出生登记信息)甚至“零跑动”,大大方便群众。

  改革前

  群众办事20余个环节

  累计办理时间近100天

  填写申请表7份,提供申请材料26份

  群众办事跑动次数10余次

  改革后

  群众办事环节减少至2个(填写登记表、医保缴费)

  累计办理时间不超过25天,其中婴儿事项5天可以办完

  填写申请表1份,提供申请材料5份(如有电子证照1份都不用提交)

  办事跑动减少至“最多跑1次”(户口簿加注婴儿出生登记信息),甚至“零跑动”

  出生“一件事”办理事项

  婴儿:

  1。《预防接种证》发放及信息关联

  2。《出生医学证明》签发

  3。出生登记(申报户口)

  4。新版《社会保障卡》申领

  5。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

  6。《门急诊就医记录册》申领

  7。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及激活

  产妇:

  8。《生育医学证明(生产专用)》出具

  9。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计划生育情况审核

  10。生育保险待遇申领

  出生“一件事”办理对象

  凡在本市助产机构出生(含在家中、途中分娩后即送往助产机构),且父母双方均为上海市家庭户籍,符合随父、随母落家庭户条件,一周岁以内婚生婴儿和产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