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发布全国首个《经营者竞争合规指南》地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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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垄断,有些是故意,有些是无心,“雷区”在哪儿?

  近日,《经营者竞争合规指南》上海市地方标准正式发布。作为全国首个引导企业全方位开展竞争合规建设的推荐性地方标准,该《合规指南》的出台成为上海强化竞争政策实施试点的最新成果,不仅促进国内反垄断法律法规的全面实施,同时对接国际规制环境,有望成为上海标准国际应用的范例。

  “这套地方标准,可以帮助企业预防竞争违法行为,类似中医里的‘治未病’。”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反垄断和价格监督检查办公室副主任王峥举例道,比如在合规指南中提到“企业在参加行业协会或其他有关机构组织的同行业会议”,就是提醒企业经营者,这种会议是反垄断高发的重点领域,为了避免垄断行为发生,合规指南也会出具相应措施指引“经营者应要求主办方提供相关议程及内容,事先咨询竞争合规专业人员该行为是否具有违法风险,会议发起方应安排反垄断法律专业人员参会监督”。

  此次发布的上海地方标准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规定了经营者依据反垄断法相关规定参与市场竞争的基本要求,包括领导、组织、过程、保障及评价与改进的要求,适用于本市各类经营者开展竞争合规管理,行业协会也可参照本标准开展竞争合规管理,国内外相关部门和行业组织也可以标准化的内容为参考,对经营者竞争合规提供指引。

  给企业提供系统性指导,贯穿生产经营全过程。该标准并不是把竞争合规作为单独的环节,而且将这一理念和做法贯穿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全过程。要求企业所有的经营环节都要考虑到合规性,融入对于合规的考虑和策划、对违规风险的识别和管控,通过加强培训提升全员的合规意识,从而形成系统性的风险防范机制。建议企业建立体系化的竞争合规机制,从文化培育、培训、高层审核、层层责任落实、加强审核和风险识别与评估、建立内部发现机制等角度全方位着手,从PDCA角度把竞争合规能力提升上升到系统规划、持续改进的通盘考虑。

  与企业现行标准“兼容”,鼓励建立竞争合规体系。该地方标准是在竞争合规的总体框架下,帮助企业结合自身管理体系建立和业务实际,将竞争合规的总体要求融入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并根据自身状况不断细化和完善,从而准确把握法律法规要求,保障正常经营,是与企业的现行管理标准相兼容的,企业无需打破原有管理体系再重新建立。在标准编制过程中,充分考虑到已有的通常管理体系的要求,从而使企业将竞争合规的管理工作融入国际通行的管理模式,既能有效开展竞争合规的工作,又不至于在竞争中产生更多的管理成本。

  以先进管理理念为基础,树立企业竞争合规标杆。该标准参阅了国外成熟经验和国际标准,诸如ISO 19600-2014《合规管理体系指南》等,引入诸如卓越绩效等先进管理模式的理念,力求树立竞争合规标杆从而引领全行业合规经营。该标准以系统化的思维,从全面质量管理的角度,以竞争合规为中心,以全员参与为基础,依靠全体员工,以科学严密的全过程手段从而具有防止违法违规的高度预防性,是能够使企业自身、员工、供方、合作伙伴或社会等相关方都避免违法违规,使企业达到长期合法经营的一种管理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