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称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将于明年1月1号起实施,其中,离婚30天冷静期、收养评估等制度创设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市民政局昨天(1日)介绍,上海已就贯彻落实《民法典》做好准备,回应百姓所盼所需。请听记者汪宁发来的报道: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新增的“离婚冷静期”制度,让今后市民办理离婚登记有了两个“30天”的概念:提交申请后30天内,任何一方可撤回申请;第二个30天内,双方未亲自到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视为撤回申请。市民政局婚姻管理处处长沈家观介绍,上海已在优化操作流程、信息化及人员培训等方面做好准备。

  [一个是研究制定操作的办法,方便各个区民政部门依法登记、依法服务。我们今年对婚姻登记信息系统进行了升级改造,增加了智能化,比如说高配仪、一体机。针对新的婚姻登记制度,我们在婚姻登记系统里增加了离婚冷静期的模块,一网通办上预约这个平台过去叫离婚登记预约,现在叫离婚登记申请预约。]

  最近,本市一位88岁老人让水果摊主一家当监护人并赠予300万房产的新闻,让“意定监护”进入人们的视野。《民法典》进一步扩大了“意定监护”的适用范围,不仅是老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年轻人都可以经过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市民政局养老服务处处长陈跃斌说,上海作为深度老龄化的特大型经济中心城市,单一的法定监护制度已难以满足需求。民政部门积极探索,目前已登记一家专门从事监护服务的社会组织,以公益性身份,帮助老年人更好地行使权利。

  [它一定是在这个领域有过多年的实践,具有权威和公信力的。可以担任老年人的监护人或者作为老年人监护人的监督人。在这次《上海市养老服务条例》立法的过程中间,有很多人提出能不能把支持社会组织担任监护人或提供社会监护的条款写到法里面去,目前已经写进去了,而且这个条例已经通过了二审。]

  《民法典》新增了收养评估制度,民政部正研究制定相关办法并充分吸收了上海先行先试的经验。市民政局儿童福利处处长陶继民介绍,2006年起上海就在全国率先开展了对国内家庭收养市儿童福利院抚养弃婴的申请评估工作,至今已对370多个家庭进行了评估,合格率约93.5%。作为收养评估的重要内容,《民法典》在收养人条件中还增加了“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的规定,民政部门将通过与公安、司法、法院、征信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确保被收养人的利益。

  [采取信息比对的方式,对收养申请人有无违法犯罪记录的情况进行核查。具体的实施办法我们到时候将根据民政部最终颁布的收养评估办法来操作和执行。]

  从民法典颁布之时,上海就对如何落实、更好地服务群众进行了积极研究,市民政局局长朱勤皓说:

  [研究有关老年人、儿童、残疾人以及基层政权建设方面的有关问题,我们也做了充分的准备。我们也提醒各位市民,如果来办事的时候,明年的1月1号要按照新的民法典来实施。] 

  以上由记者汪宁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