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陈颖婷 通讯员 金莉娜
本报讯 男子黄某因琐事与某足浴店老板陆先生结怨,三番五次拨打110报警,谎称该店内有卖淫嫖娼活动,并向老板敲竹杠索要4500元。因涉嫌敲诈勒索罪,黄某被浦东新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黄某获刑6个月,并处罚金1500元。
今年6月24日,浦东新区某足浴店老板陆先生向警方反映,有一名男子向其敲诈勒索钱款4500元。警方于次日晚间在某汽车站将前来收钱的男子黄某逮个正着。
据黄某交代,其因琐事与足浴店老板陆先生结怨,遂多次拨打110,谎称陆先生开设的足浴店内有卖淫嫖娼活动,导致该店正常经营受到影响。6月24日晚,黄某与陆先生电话“协商”解决方案,“之前你们店的服务员小王欠了我4500元,只要你当老板的肯代替小王把这4500元还给我,这件事情就算结束了。”。6月25日晚10时许,黄某兴致勃勃准时前往某汽车站“赴约”,接过陆先生递上来的4500元钱款后,被守候在一旁的民警逮个正着。
浦东检察院认为,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要挟的手段,索要他人钱财,数额较大,涉嫌敲诈勒索罪,遂对其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后认定罪名成立,判处黄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1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