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贪中国官员已加入澳籍 涉贪财产10亿美元

  在接受费尔法克斯传媒的专访时,主管澳大利亚联邦警察局亚洲事务部的长官布鲁斯·希尔确认,澳大利亚已经同意帮助中国引渡外逃澳大利亚的贪污官员,这些官员在澳的非法资产也将被查封。

  中澳将在几周之内展开没收贪污官员财产的首次行动。双方已达成一致,首要目标将是已经在澳大利亚定居的经济外逃犯。

  根据《澳大利亚人报》网站报道,原国家电力公司原总经理、吉林省省长、中共云南省委书记高严将是此次行动的一个关键目标。《财经》杂志在近期的文章中曝出了外逃澳大利亚的七名高级官员和国有企业总经理的名单。七名贪官涉嫌贪污财产总计10亿美元。

  根据澳大利亚联邦警察局的确认,这些嫌疑人现在都已加入澳大利亚国籍并取得了永久居留权。在过去几年中,通过投资和商业移民的掩护,他们往澳大利亚非法转移了大量资金。

  “他们并不是一夜之间忽然离开中国,身上也没有大量的现金。大多数情况下,他们都是小小翼翼并且精心策划的。”希尔说。

  他还解释,最典型的做法是,贪污官员把自己的配偶和孩子先送到国外,然后利用他们来转移财产。官员名下几乎没有任何财产,这也就是所谓的“裸官”。这样一来,在国内有任何风吹草动,贪官就逃到国外与家人团聚。

  “一段时间以后,贪官们开始把转移的钱用来购置房产和股票,或者另开银行账户。这样一来,这些钱就变成了他们的合法资产。”希尔说,“但这些钱从一开始就不是他们的合法收入,这是他们在中国贪污所得并转移到海外的。”

  目前,中国和澳大利亚之间尚无引渡协议,导致一些贪官滞留澳大利亚不归。但《悉尼先驱晨报》报道,对于违反《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人员,澳方可以考虑相关引渡请求。澳大利亚和中国都是《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缔约方。

  中央反腐剑指国际追逃追赃

  中国的追逃努力很早就已经开始,到了今年,更是掀起了从内到外的追逃旋风。截至今年7月底,中国已与51个国家签订含有刑事司法协助内容的条约,与38个国家签订了引渡条约。中央近期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高度重视,形成一股追逃旋风。

  7月22日,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集中开展“猎狐2014”专项行动,缉捕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10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 察院、公安部、外交部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敦促在逃境外经济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同时,“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成立,中央 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黄树贤任负责人,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成员由中央纪委、最高法、最高检、外交部、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中国人民银行等八 单位负责人士组成。将通过建立动态的外逃人员数据库、加强国际反腐败执法合作等方式压缩外逃官员的生存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