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搜狗告百度输入法侵权!法院驳回搜狗上诉,三大争议点揭开

  中新经纬客户端3月30日电 据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今天(3月30日)上午10时,搜狗在上海起诉的一起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二审落槌。

  上海高院对上诉人北京搜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搜狗)与被上诉人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两百度公司)、原审被告上海天熙贸易有限公司(天熙公司)一案进行在线宣判,法院驳回了搜狗公司的全部上诉请求,维持原判。

来源: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来源: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

  “输入法”引发专利大战

  作为著名的互联网公司,搜狗公司拥有名为“一种用户词参与智能组词输入的方法及一种输入法系统”的发明专利。而两百度公司则制作发布了百度输入法。

  2015年11月,搜狗公司经公证保全程序购买了一部“一加”牌手机。该手机预装了百度输入法软件,发票开具单位为天熙公司。

  同年11月16日,搜狗公司向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两百度公司立即停止侵害行为,包括——立即停止制作侵害搜狗公司专利权的百度输入法,立即停止在自己或者第三方经营的网站或者应用平台上发布侵害搜狗公司专利权的百度输入法供公众用户下载,立即停止将侵害专利权的百度输入法提供给手机生产厂商让其预装在所生产销售的手机中。

  同时,搜狗公司请求判令天熙公司也立即停止许诺销售、销售预装有侵害搜狗公司专利权的百度输入法的手机。两百度公司赔偿搜狗公司各类经济损失人民币1,000万元,其中5万元由天熙公司连带赔偿,诉讼费用由三被告共同承担。

  一审诉讼期间,搜狗公司于2016年4月就涉及的专利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出具《关于4W104282号无效宣告案件的意见陈述书》。2017年3月,搜狗公司提出申请司法鉴定。7月,工业和信息化部软件与集成电路促进中心知识产权司法鉴定所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结论显示,百度输入法软件的部分技术特征与搜狗公司的相关专利技术特征不相同也不等同。12月,一审法院组织搜狗公司和两百度公司代理人及专家辅助人、技术调查官、相关鉴定专家对百度输入法软件源代码进行了勘验。

  经审理,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原告搜狗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81,800元、司法鉴定费用150,000元、鉴定人员出庭费用49,044元均由搜狗公司负担。

  搜狗公司不服,向上海高院提起上诉,请求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将案件发回重审或改判支持搜狗公司一审针对两百度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