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外卖骑手在网购平台“薅羊毛”骗得9万元,获刑三年罚六千

  “新用户首单享受满减优惠”、“推荐新用户随机领取奖励金”……外卖平台上的营销推广活动令人目不暇接,却有不法分子利用优惠活动“薅羊毛”刷单牟利。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从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获悉,近日,该院审结了这样一起案件:一名外卖骑手在网购平台“薅羊毛”,恶意注册、刷单,骗得平台优惠券及奖励金9万余元,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法院介绍,某知名网络销售平台为吸引新用户下载并使用APP,推出“注册新用户首单享受满减优惠券以及每推荐一名新用户可以领取奖励金”的推广活动。包某某是该网购平台的外卖骑手,平时热衷于“薅羊毛”,在了解到平台推出的优惠活动后竟动起了歪心思。他狂刷微信聊天群查找“薅羊毛”快速致富的捷径,并向“达人们”求教,从而掌握了一套非法“薅羊毛”的技巧。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检察院介绍,包某某经同事“点拨”,借助一些恶意注册软件,在接码APP软件上,以单价0.01元购买虚拟手机号码后,在平台注册成为新用户,便领取到平台满29元减15元的“新人券”。优惠券到手后,包某某便会在平台上下单略贵于29元的商品(通常是一些奶制品),再将商品倒卖至附近小商铺套现。“一般每一单我会加价1元左右再转卖,一次下个三四十单。”

  同时,包某某点击打开注册成功的虚拟号发出的“邀好友拿现金”链接,输入另一虚拟号完成注册并首次下单且收货完成后,前一个虚拟号会自动收到平台发放的1至20元不等的奖励金。

  除了恶意接码软件外,一些分身软件也帮助包某某在短短几个月内购买千余个虚拟号,完成大批量刷单交易,“薅”到大量新人券和随机推广奖励费。由于虚拟号无法用以支付和提现,所以包某某将虚拟号绑定在自己真实的微信上后,再进行支付和提现。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9年1月至6月,他利用平台优惠活动,使用网络技术手段恶意注册、刷单,骗得平台优惠券及奖励金共计人民币9万余元。

  到案后,包某某追悔莫及,“我当时只是想赚点钱补贴家用,没有认识到这是犯罪。”

  2019年11月,被告人包某某在亲属的帮助下向被害单位作了全额退赔。

  杨浦区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包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应当依法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辩护人表示,被告人包某某文化程度低,不懂法,主观恶性较小,且到案后认罪态度良好,请求法庭给予从轻处罚。

  杨浦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包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全额退赔被害单位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据此,以被告人包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罚金人民币六千元,没收犯罪工具。

  近期,经由杨浦区检察院公诉,杨浦区法院还审结了一批与该案同类型的网络诈骗案件,14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拘役6个月至有期徒刑3年3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人民币1000元至6000元不等的罚金。

  来源: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