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道路停车预缴费 为何“少要补多不退”

  网友黄先生爆料,上周六他在宝山区大华一路边停车,预付给收费员的停车费,时间不到居然无法退回,对此他表示无法理解。

  根据黄先生的指引,看看新闻Knews记者找到了大华一路靠近真华路这一段路面,不过并未看到有任何车辆停泊,原来这里的道路停车是有开放时段的:逢周末或国家假日的白天十点到晚上十点。据黄先生回忆,他就是上周六下午三点多来到这里停车的。

  黄先生说:“收费员先问我,要停多久,我说晚饭后离开,那他叫我把停车费用先付一下。”

  当时收费员预估黄先生吃饭约三个小时,根据这里的收费标准:第一个小时7元,之后每半小时4元,一共收取了黄先生23元,并开了收据卡在前挡玻璃上。不过黄先生当天用餐特别快,两小时左右就结束了,当他打算把车开走时,向收费员提出了多余停车费用退回的要求,没想到收费员说费用少收了可以补,但多付的退不了。

  黄先生称:“那么多收的一个小时应该对我进行退回,这才是比较合理的,而实际情况是你支付多少费用,你离开时是不进行任何退回的。”

  停多久收多少,这本该就是收取停车费的依据,然而,大华一路这边由收费员来预估时长,进行收费的模式显然让人无法接受。黄先生随后向12345市民热线进行了投诉,停车路段的协管单位:大场停车管理服务社进行了电话回复。

  黄先生表示:“非常不人性化,我当时也提出了异议,对方表示系统问题不是他能解决的,是上级政府部门推行的这套系统,也不会有整改或上报,就回复我费用会进行退回,但我觉得这不是费用的事,而是规则的问题。” 

  根据停车区域公示牌上的信息,看看新闻Knews记者找到了管理部门:宝山区城市交通运输管理署,对方负责人进行初步调查后表示,这套收费系统是去年全市统一上线使用的,车主提出的预付费原路退回的要求合理,他们将向进行上报。从下周起,辖区内的收费停车场将实行预付一小时停车费,之后再根据实际情况补收的临时措施。

  宝山区城市交通运输管理署负责人贾国良介绍:“这个系统运行时间还不算长,可能还存在一些不足,我们会向有关部门反映这个事情,进一步完善这个系统,下一步我们要求宝山区这一块的道路协管员收费先预收一个小时,避免以后类似的情况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