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世界环境日。昨天,长三角区域首例非法猎杀中华鲟犯罪案件在上海宣判。被告人邢某因非法捕猎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被判刑。同时检察机关还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向被告人索赔4万元人民币。目前,上海已在全国率先为保护中华鲟立法。来听上海电视台的报道:

  [庭审持续了两个小时。被告人邢某对非法捕捞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中华鲟的事实供认不讳。 (实况 被告人 邢某:准备怎么处理这条中华鲟 准备吃了 准备自己吃掉 是的)事情发生在去年8月,渔政执法人员在对渔船检查时,发现邢某某的船上冰柜内,有一条中华鲟。经查,邢某某驾驶无证船舶,在佘山岛北面水域,使用非法捕捞渔具拖网作业。经DNA鉴定证实,中华鲟年龄在1到2岁之间。(黄皓翔 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环资专办组检察官:只是张了一张网 让鱼自己进入网内 它是用网进行拖拽 中华鲟的幼鱼就属于底层的鱼类 容易被拖网拖到)法庭依法宣判,邢某获刑一年,并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赔偿。 (崇明区人民法院 院长 朱丹:赔偿因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所造成的国家野生动物资源损失 共计人民币4万元)为保障重点生态区域,从今年1月起,全市法院的涉环境资源方面的案件按照统一的集中管辖标准,由金山、青浦、崇明、上铁四家法院负责审理。同时,根据最新出台的《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评估办法》,2019年10月后发生类似案件,赔偿金额将成倍提升。(吴云 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长:按照最新办法计算 中华鲟的基本价值还要乘以它的保护系数 发育阶段 数量 部位等5个系数 中华鲟的价值将达到几十万 更好地能够体现我们司法机关对生物多样性 对长江经济带的司法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