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男子在法院踢凳子吐口水咬法警,辩称有精神疾病但拒绝做鉴定

  男子张某大闹法院立案大厅,还咬伤了法警。

  7月27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从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获悉,近日,该院以妨害公务罪对张某提起公诉。经审理,法院当庭以妨害公务罪对被告人张某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

  虹口区检察院介绍,案发当天上午,在法院立案大厅,男子张某和父亲在大厅里大喊大叫,随意踢凳子,朝着工作人员吐口水。

  承办检察官殷安娜介绍,经该院法警多次劝阻制止,二人仍在现场滋事不肯离去,严重扰乱人民法院正常工作秩序,该院法警接指令,遂将被告人张某及其父强制带离至该院的冷静室,在带离途中,被告人张某将一名法警右手前臂内侧咬伤。

  经鉴定,被咬法警曾某右臂有20平方厘米的软组织挫伤,构成轻微伤。此后,张某一直辩称自己有精神疾病,但拒绝去司法鉴定科学研究所做鉴定。

  张某被提起公诉后,为体现公正,该案在另一法院审理。开庭前,法官走访了张某就诊的医院,据医生介绍,张某患有创伤后应激障碍,但不影响辨认能力。法庭上,张某一直以记忆模糊为由回避公诉人的提问,直至看到案发时的视频才承认了自己的行为。

  检察官指控,根据中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构成妨害公务罪。张某明知曾某等人正在执行职务,仍以撕咬手臂的严重暴力方式阻碍法警执行任务并致其受伤,构成妨害公务罪。经审理,法院当庭以妨害公务罪对被告人张某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

  检察官表示,当事人应当通过合法途径去表达诉求,任何试图挑衅司法权威,威胁司法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的行为,均应从严惩处。国家法律不容无视,代表国家依法行使权力的公务人员的权威性更不容践踏。切勿一时冲动以身试法,否则等待你的将是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