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姐夫炒股亏1100万元,上海律师助姐姐取证被控故意伤害

  “张云帆是上海光大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若定罪意味着他的职业生涯终结。”张云帆的妻子麦茜琪说。

  2019年1月12日,因姐姐的债务问题,张云帆等人与姐夫方强发生冲突。其间,张云帆抱住方强后一起摔倒。后经两次司法鉴定,结果均显示方强“肋骨骨折,轻伤二级”。

  2019年6月,张云帆因涉嫌故意伤害被警方带走,24小时后被取保候审。2020年4月,办案人员打电话建议张云帆取得方强的谅解,争取从轻处罚。

  取得方强谅解的条件是什么?据麦茜琪提供的与方强现场谈判录音显示,方强要求“回到以前的状态”。

  这种说法,在张云帆一方看来,意味着“承担600万元债务,并不得再追讨转账给‘牛散’的500万元。”麦茜琪告诉记者:“方强签署谅解书的条件是让我们承担不属于我们的1100万元的债务,我们做不到。”

  方强父亲则表示:“承担1100万元债务才可谅解”的说法系对方捏造,方强只想维持这个家庭。

上海市公安局松江分局交给张云帆家属的逮捕通知书。本文图片均由受访者提供上海市公安局松江分局交给张云帆家属的逮捕通知书。本文图片均由受访者提供

  2020年9月1日,经上海松江检察院批准,警方以故意伤害罪逮捕张云帆。

  “事发当天没检查出骨折,后面怎么又检查出了骨折?”麦茜琪认为,司法鉴定结果存在疑问,且无法判定丈夫张云帆的“抱摔”行为是导致骨折发生的直接原因。

  据张云帆辩护律师透露,该案件已诉至相关法院,将于10月19日上午开庭审理。

  “损失证明”

  事情起源于张云帆的姐姐张敏与姐夫方强的纠纷。

  2016年6月,方强告诉张敏,他结识的股市“牛散”(指炒股能力很牛的散户)袁彤有“新股配售”特殊渠道,可以稳赚不赔。张敏将自己现存股票尽数抛售,加上积蓄,凑齐500万元交予袁彤。

  之后两年未见回报,2018年8月中旬,方强告诉张敏500万元本金亏光了。两人为此大吵一架,开始分居。

  张敏找袁彤讨“损失证明”。袁彤告诉她,方强通过操作袁彤等合作方账号违约超配资比例买入股票,不仅把500万元本金全部亏光,还倒欠了袁彤600万元。根据上海长宁法院关于此事件的一审判决书,方强承认了这一点。

  张云帆的妻子麦茜琪称,袁彤与方强关系比较好,张敏怀疑方强捏造亏损,串通外人转移财产。张敏随即到上海虹桥路派出所报案,警方答复此事属于经济纠纷,不予立案。

  张敏报警未被立案,反而成了被告。2018年9月,袁彤起诉方强、张敏,要求其承认600万元债务。

  根据该案一审判决书,上海长宁法院经审理认为,方强、张敏虽是夫妻,但600万元债务系方强个人承诺,难言对张敏发生效力,对于共同承担债务的要求,法院不予支持。

  方强、袁彤不服判决,认为张敏应共同承担债务,提起上诉。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维持一审判决。

  根据该案一审判决书,张敏向法院提交了一张银行卡。这张银行卡的银行账户为方强所有,而绑定的是袁彤的手机号,并与袁彤以及另一账号之间在2016年有4000多万元的流水。在张敏看来,这是方强与袁彤串通的证据。

  这张银行卡是张敏、张云帆、麦茜琪三人从方强手中抢到的,正是因为这次涉嫌“暴力取证”的行为,张云帆被控故意伤害罪。

  “暴力取证”

  对于此次取证,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检察院认定:“2019年1月12日16时许,被告人张云帆至本区新桥镇卖新公路1399号3号楼处,为帮助张敏(另行处理)抢夺被害人方强的随身物品,遂徒手控制被害人方强致双方倒地,后又用膝盖顶压住被害人方强胸部致伤。”

  麦茜琪回忆说,2019年1月12日,张敏听说袁彤价值200多万元的跑车正在供方强使用,再度怀疑他们串通捏造债务骗钱。当日,张云帆作为执业律师,与姐姐张敏一同参与“取证”。

  “我们(张敏、张云帆、麦茜琪)到后,方强所在的私人小院门没关,小院里停着那辆跑车,而方强正在车旁。”麦茜琪回忆称,张敏当即拍照,并要求查看方强的背包,2人争抢背包,方强同时试图抢走张敏用于拍照的手机,“张云帆见状,担心姐姐受到人身伤害,就一把抱住方强,两人一起摔倒在地”,张敏趁机拿走方强的钱包,钱包中包含前述银行卡、方强的身份证等物品。

  麦茜琪称,等她和张敏驱车离开现场一段距离后,张云帆才放开方强。方强马上往外追赶,在大门口用身体趴到车头上,发出咚的一声响,张云帆又将其拉开。她和张敏趁机将车开走,甩掉方强后,张云帆赶回车上,三人一同离开。麦茜琪认为:“张云帆为保护正在与方强发生争执的姐姐,抱住方强后,和他一起倒地,整个过程中,我老公并没有任何攻击行为。”

  对当日的情形,方强父亲另有一番描述。他告诉澎湃新闻记者,他看过事发当日的监控录像,事发时张云帆从背后抱住方强,麦茜琪与张敏争夺方强手中的包,她们咬伤方强,方强倒地后,还被张敏踢了两脚。

  方强如何描述当日情形?澎湃新闻记者多次以电话、短信的方式联系方强,均未得回应。在前文提到的一审判决书中,方强对“取证”一幕发表意见称:2019年1月12日,其被张敏及家人尾随、殴打、抢夺,其受轻伤并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