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明确“禁止自带酒水”是霸王条款
记者暗访沪上多家星级酒店发现开瓶费仍普遍存在
晨报邀您和律师团成员向霸王条款宣战
晨报记者 言莹 倪冬
2月12日,最高法明确表示:“禁止自带酒水”违反了《合同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可请求人民法院确认霸王条款无效。
然而,距最高法表态近一个月,记者调查发现,沪上不少餐饮酒店依然我行我素。
根据前期市民的反映,晨报记者联合晨报律师团,选取了10家餐饮企业,逐一走访,以实录的形式记录下各家企业对待“禁止(谢绝)自带酒水”这一霸王条款的态度。
从今天开始,只要您就餐时,遇到了“禁止(谢绝)自带酒水”的情况,我们期待您向晨报反映,途径既可以是传统的晨报热线63529999,也可以私信@新闻晨报官方微博、关注新闻晨报官方微信(shxwcb)。
为了讨回这个原本就该属于消费者的权利,我们愿意坚持向这个霸王条款开战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