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摘要:上海出租车7月9日起开始调价,起步价提高一元,城区出租车起步价由3公里12元调整为3公里13元。另外每车次增加一元燃油附加费。

调价方案

  • 7月9日起开始调价,起步价提高一元
  • 每车次增加一元燃油附加费
  • 城区出计价器显示14元,区域12元
  • 附加费无需乘客另行付一元零钱。
  • 预计月底前将完成全部车辆调价
  • 出租车夜间计价器为18元
  • 旧版发票可以使用到年底

上海出租车运价调整历史

09年10月调价
09年10月调价

白天由11元上调至12元 每公里调整为2.4元(10公里内) 每公里调整为3.6元(10公里以上)夜间上调至16元 每公里调整为3.1元(10公里内) 每公里调整为4.7元(10公里以上)

06年06月调价
06年06月调价

出租汽车市区小客车起租价为11元/3公里,超起租里程每公里运价为2.10元;郊区出租汽车起租价为9元/3公里,超起租里程每公里为2.10元。

各城市出租车价格对比

北京:起步价【10元】+(里程数-起步里程数【3公里】)×每公里单价【2元】外加2元燃油附加费;

广州:起步价【7元】+(里程数-起步里程数【2.6公里】)×每公里单价【2.6元】加2元燃油费;

深圳:起步价为10元/2公里,里程价仍为2.4元/公里,每天6时—23时,超过25公里部分按里程价30%加收返空费;

南京:起步价【9元】+(里程数-起步里程数【3公里】)×每公里单价【2.4元】另外加2元燃油附加费。

调查

听证会代表

  • 消费者代表
  • 10名消费者,包含高校学生、学者、律师、工程师及退休人员等;
  • 出租车驾驶员代表
  • 4名出租汽车驾驶员,分别来自大众、强生、锦江和上海建工;
  • 政府部门代表
  •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综合计划处副处长林伟斌,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保处副调研员陈学彪;
  • 专家学者代表
  • 上海市城市综合交通规划研究所所长薛美根,同济大学交通运输学院党委副书记张戎;
  • 其他代表
  • 市人大代表江小青;市政协委员陈柳宏; 市总工会保障工作部副部长陈美琴,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副秘书长张家明;上海市出租汽车暨汽车租赁行业协会会长汤玉萍。

各方看运价调整

出租车司机:涨价将减少收入,油帖最好不要取消
出租车司机:涨价将减少收入,油帖最好不要取消:1.政府希望通过此次调整将油价补贴的财政负担转嫁给终端市场,而这势必将使得顾客出行成本提升而减少乘坐次数。
2.不管是哪一种涨价方案,我们出租车行业都将经历一定时间的阵痛期。无论是2006年那次涨价,还是2009年的价格再上调,消费者一开始的一个月甚至更长时间都不太愿意打的,当时这都影响到了我们的收入。
3.油帖最好不要取消,份子钱”依旧沉重。
消费者:最终苦的还是老百姓
消费者:最终苦的还是老百姓上海的宋三:涨价司机不见得能获益,涨价之后直接影响司机业务量。恐怕司机为了收入只能工作更长时间咯
金永祥:走遍全国,上海的出租车价格是最高的,同时服务也是最好的,司机热心而且不绕路。
dzbz27:出租车并不是市民必须的出行选择的上涨,还开了听证会,在程序上已经到位了。
BBYY0612: 换汤不换药。最后苦的还是老百姓。
专家及学者:综合各方面因素不偏一方
专家及学者:综合各方面因素不偏一方:调价方案体现了上海市相关部门对出租车行业的关注,且相关的涨价方案也将消费者所能承受的涨价幅度、出租车司机的生存压力和出租车公司的营业收入等进行了综合而不是仅偏向于一方的考虑。
如果出租车是少数人出行所需、带有非必需品性质,就可采取市场化提价的做法;如果出租车是大众交通(7.01,-0.06,-0.85%)工具,则政府应减少税费、降低出租车公司负担,以消化油价上涨带来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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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方对调加燃油费大讨论 更多>>

上海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
上海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目前上海沪Ⅳ标准93号汽油已达7.79元/升,高于现行出租汽车运价所对应的最高油价水平1.36元。此前,超过部分由政府进行临时性全额补贴。为适当疏导不断积累的油价矛盾,上海将对出租车运价进行调整,并推出‘燃油附加费’。
经济学家曹和平
经济学家曹和平:国际上垄断企业的合理利润应该比通胀率高1至2个百分点,但国内石油企业的利润率显然已经高于这一标准,““目前国内成品油价格常由于偶发因素"说涨就涨",公众只能被动接受,无法监督、更无法否决
复旦大学教授吴力波
复旦大学教授吴力波:油价上涨后下游行业的价格透明,但上游定价却不透明,这本身就不公平。破解出租车终端“被动涨价”问题的关键,是理顺上游产品价格形成机制。
上海财经大学教授胡怡建
上海财经大学教授胡怡建:出租车涨价从某种程度上说是政府、消费者对垄断企业的妥协。一头是原油暴利,一头是燃油(成品油)加工微利甚至亏损,政府要处理好这两头的平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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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油附加费调整办法

上海市发改委提出将联动方案调整为“燃油附加费”,以现行出租汽车运价标准为基础,单独设立“燃油附加费”,与运价(起租价、超起租公里单价)分离。
  “燃油附加费”以“1元”为单位,按乘次定额计收,执行周期为1年。
     以现行运价所承担的最高平均油价水平6.43元/升为‘燃油附加费’的启动点测算,每车次加收‘燃油附加费’1元,可承担的油价上限为7.22元/升(含本数);加收2元,可承担的油价上限为8.01元/升(含本数),以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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