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按规定:你在购房首期付款发票日期起至2003年5月31日止,可享受购房退税。能退多少?是依据你的“计征税基”就是“应钠税所得额”。用来抵扣房价的是应纳税所缴额,而不是你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但退还给购房者的才是个人缴纳的所得税。假定你的退税期间为24个月(2001.6~2003.5),每月应纳所得额为2000元×24=48000元×税率10%=税款4800元。这就是你的全部退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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