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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近日从上海市废弃物管理处获悉:去年上海共回收废电池30吨,而同期上海的电池消费量高达3000吨,回收率仅为1%。
目前上海已经有23%的居民小区开展了垃圾分类回收,由各区环卫所将小区里的废电池送到各区的集中点,再由安亭的一家堆肥厂从各区将这些废电池运往安亭,最后这些电池被按照型号密封存放在安亭。据环卫部门介绍,虽然有企业希望处理这些废电池,但由于技术尚不成熟,暂时还不能交给他们处理。
回收利用要解决两个问题
同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污染控制与资源化研究国家重点实验室副主任赵由才教授介绍说,废旧锌锰电池的回收利用主要是要解决两个问题,首先是金属汞和其它有用物质的回收,其次是废气、废液、废渣的无害化处理。
据赵教授介绍,经过实验室多次实验,研究小组将干、湿两种方法结合起来,找到了一种比较适合上海的处理方法即焙烧-电解工艺。
这种方法是先将铜帽、碳棒等有用物质从电池中剥离,再将剩下的成份进行焙烧,焙烧产生的尾气经过净化处理达到无害标准后再排放,焙烧产生的固体物质再通过湿法处理后,即得到二氧化锰、锌等金属。
据估算,如果按这种方法每年回收处理全国30%的废旧锌锰电池30亿只,可回收到电解二氧化锰4万多吨、锌3万多吨、氯化铵1.5万多吨、氯化锌0.6万多吨,此外还有大量的铜帽、铁皮、蜡等电池生产所必须的原料。
专家建议有关部门应从源头、收集运输和处理三个环节来管理废电池问题。
所谓“正本还要清源”,80年代中期,欧洲、美国和日本等国的电池生产商就决定逐步减少碱性锌锰电池中汞的含量。我国在这方面也颁布了相应的规定,如1997年12月31日发布的《关于限制电池产品汞含量的规定》要求,从今年1月1日起,禁止在国内生产各类汞含量大于电池重量0.025%的电池,凡进入国内市场销售的国内外电池产品在单体电池上需标注汞含量。
在收集环节上,应由政府颁布相应的电池法规,要求消费者将使用完的电池送交商店或废品回收站;商店和废品回收商必须在显眼处设立废电池回收箱,无条件地接受消费者送来的废电池。出于安全考虑,最好由专门的运输公司来负责废电池的运输,并通过联单制度,让废电池处理技术研究中心对运输中的各个环节加以控制。
在最后的处理过程中,一定要注意避免二次污染,要对废电池处理厂的空气质量和排放浓度标准作严格限制。
国外废电池处理简介
据了解,国外早就认识到废电池的危害性,并采取了各种相应的处理方法。
目前常用的处理方法有湿法冶金和火法冶金,后者又根据是否有空气参与而分为常压法和真空法。湿法冶金处理所得产品的纯度通常较高,但流程长;常压冶金与湿法冶金一样有流程长、污染重、成本高等缺点;比较而言,真空法的成本低、流程短、尾气处理得也更干净。
瑞士有两家专门加工利用旧电池的工厂,一家是将旧电池磨碎加热,从中提取挥发出的汞,温度再升高时则可获取挥发的锌,这些都是贵重金属,此外还可以合成炼钢所需的锰铁合金;另一家工厂则是直接从电池中提取铁元素,并将氧化锰、氧化锌、氧化铜和氧化镍等金属混合物作为金属废料直接出售。瑞士还规定向每位电池购买者收取少量废电池加工专用费。
德国马格德堡近郊正在兴建一个“湿处理”装置,在这里除铅蓄电池外,各类电池均溶解于硫酸,从溶液中提取各种金属物。用这种方式获得的原料比热处理方法纯净,因此在市场上售价更高,而且电池中包含的各种物质有95%都能提取出来。
德国阿尔特公司研制的真空热处理法首先需要在废电池中分拣出镍镉电池,废电池在真空中加热,其中的汞迅速蒸发,即可将其回收,然后将剩余原料磨碎,用磁体提取金属铁,再从余下粉末中提取镍和锰。用这种方法加工一吨废电池的成本大约为1500马克。
一节废电池是一颗“炸弹”
堆积在安亭的每一节废电池都无异于一颗定时炸弹。有关资料表明:一节钮扣电池产生的有害物质能污染60万升水;一节一号电池烂在地里,能使一平方米的土地失去利用价值;若将废旧电池混入生活垃圾一起填埋,渗出的重金属物质就会渗透土壤,污染地下水,进而进入鱼类和农作物,当人吃了这些鱼和农作物后,重金属就会进入人体内,危害人的健康。右面这张表就是废电池所含的主要重金属及其危害。
废电池中的重金属及危害元素危害汞具有致畸性,能引发中枢神经疾病,日本“水俣病”的罪魁祸首,其有机物形式(甲基汞)的毒性更强。镉具有致癌性,主要危害是肾毒性,其后继发骨疾———骨质疏松、软骨症和骨折,即所谓的“痛痛病”。镍具有致癌性,对水生生物有明显危害,镍盐引起过敏性皮肤炎。铅主要毒性效应是导致贫血,神经功能失调和肾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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