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温泉浴场“坐地起价”?刚买好会员卡价格就变了…

  上海已于12月12日入冬,“冷飕飕”的冬日和泡温泉最是般配,沪上有不少大型的连锁温泉浴场,其中,“极乐汤”就受到了不少上海人的喜爱。市民安女士就是“极乐汤”温泉的会员。

  11月18日,安女士在“极乐汤”的浦东碧云店,办理了一张银卡会员卡,有了这张卡,泡汤仅需半价!

  安女士说,她办卡时,销售人员介绍的银卡会员价是88元每人次,当天结账时,店方也的确是按照88元的银卡优惠价进行结算的。

  但让安女士没料到的是,12月3日她再次光顾这家浴场,店方却说涨价了,浴资要按每人98元的价格来结算,至于涨价的原因,店家给出的解释是,因季节变化而上调价格。

  安女士说,办卡的时候,店方根本没有提及后续浴资费用会有上调的可能。她认为,店家的这种做法欺骗了消费者。

  即便真的是“季节性调价”,那这个季节性的时间周期,又是怎么约定的呢?

  安女士提供了12月3日当天她和店家的交涉的视频,视频中,对方表示:4月到10月是夏季的价格(即88元每人次),其余时间是冬季的价格。

  既然4月到10月是夏季价,那么安女士11月办卡的时候,就理应是冬季价格了,为何当时还能以88元的价格买单呢?难道是店家故意隐瞒?

  求助人安女士说,“店家根本没法自圆其说,后来又解释88元是疫情价。”

  双方争执不下,安女士选择了报警。在警方协调下,“极乐汤”温泉浦东碧云店表示,12月3日的这次消费仍按办卡时约定的88元每人次收取。但下次安女士再来消费,就要按照98元一位的价格买单了。

  记者来到了这家位于浦东新金桥路上的“极乐汤”温泉店,工作人员表示拒绝接受采访。对于浴资费用调整的具体规则,店方负责人自己也难以说清。

  对此律师认为,店方的做法已构成违约;而如果店方在推销时刻意隐瞒了后续调价的具体规则,还应认定为销售欺诈。

  上海翰鸿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金玮表示,“如果商家并不能证明其已经如实向消费者披露了相应的调价规则,应视为双方并没有约定可以允许调价,商家仍应当按照与消费者之间的约定按照88元的资费标准提供相应的服务,继续履行合同。”

  小坊发稿前,安女士给记者打了电话,表示店家愿意拿出10张半价浴资优惠券,作为补偿来了结此事。对此,安女士和家人选择了接受,将不再继续追究店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