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体系建设

  1、 城乡公园体系

  完善由国家公园、区域公园(郊野公园等)、城市公园、地区公园、社区公园(乡村公园)为主体,以微型(口袋)公园、立体绿化为补充的城乡公园体系。结合现有生态资源,推进国家公园和郊野公园建设,在市域范围内建成30片以上大型区域公园(郊野公园)。中心城及周边地区结合楔形绿地和生态间隔带建设面积50公顷以上、郊区新城建设面积100公顷以上的大型城市公园,实现大型城市公园主城区5公里半径全覆盖、郊区10公里半径全覆盖。四是结合居民的日常休闲需求建设一批服务半径2公里、面积4公顷以上的地区公园,郊区各镇确保“一镇一园”。建设一批服务半径500米、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的社区公园;结合保护和保留的自然村落,推进“一村一园”。结合城市更新见缝插针建设口袋公园(500-3000平方米)。

  重点地区:以外环绿带为纽带,向内连接楔形绿地、向外连通生态间隔带,实现从“环绕中心城的绿化带”到“环穿主城区的公园带”的功能跃升,打造“城周十里、林风斜阳”的环城公园带。

  2、 森林体系

  构筑市域“两区、一网”城市森林空间体系,以环廊森林片区为结构型空间载体,成为支撑韧性生态之城的天然滋养地;以城区森林群落为链接载体,成为市民亲近自然的重要媒介;以农田林网为手段,形成田园水林一体化郊野空间。促进林水结合、林路结合、林城结合、林生结合,以滨水沿路生态廊道和绿道连接城市与郊野,实现“将森林引入城市,让城市坐落于森林中。”

  环廊森林片区:以市域生态网络为主体结构,形成群落多样、生态与景观兼顾的森林基底。以近郊绿环为纽带,联通市、区两级生态走廊,打造森林集中片区,提升生态效益。完善重点地区水源涵养林及防护林带建设,实施产业用地与环境敏感型基础设施周边的森林建设。促进农、林、水生态空间复合,打造集中经济果林片区,营造具有林分类型多样、季相色彩丰富的森林景观,促进森林生态效益和景观效益的和谐统一。

  城区森林群落:推进绕城森林建设,加强环城公园带集中林地建设,完善中心城周边地区的生态间隔带和楔形绿地林地建设,构筑主城区生态保护屏障,防止组团蔓延;加强嘉定、松江、青浦、奉贤、南汇五大新城环城森林建设,串联开放空间节点,结合绿道建设,形成承载市民活动的绿色连续空间;城区内注重林荫道规划、建设、储备以及古树名木后续资源保护。

  3、 湿地体系

  布局体系:规划形成“两圈、一带、一网、两集合群”湿地总体布局。“两圈”为长江口湿地圈和淀山湖群及黄浦江上游水源湿地圈,“一带”为杭州湾北岸湿地带,“一网”为河流及运河湿地网,“两集合群”为城市人工库塘和景观水面等小型湿地集合群和城市郊区种植和养殖塘集合群。

  重点地区:在长江口及近海海域地区,保护重要湿地和鸟类迁徙通道。青西淀山湖区湿地,保护河湖水系密布的良好生态本底,整合跨省市、跨地区的保护力量,打造世界级湖区,推动区域申报创建“国际湿地城市”。南汇新城滩涂湿地,以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规划建设为契机,建成“天净、海清、地润、人和”的滨海湿地城市,保持“湿地在城中,城在湿地中”的基底特色。杭州湾北岸边滩湿地,开展滨海地区湿地生态修复,改善近岸海洋环境质量,建设南上海生态绿色海岸,打造世界级湾区。“一江一河”河流湿地,逐步修复河道两侧的湿地空间和自然岸线,保护重要湿地生物栖息地和迁徙通道。

  4、 廊道网络

  生态廊道指市域放射状通畅性廊道,隔离城市组团并实现与城乡生态空间互联互通,以森林为主体,具备生态和社会功能的绿色网络体系。主要依据生态廊道建设标准,重点推进34条滨水沿路生态廊道建设。滨水生态廊道,在中心城范围内,沿骨干河道两侧不小于20米构筑连续开放的公共空间,形成以黄浦江、苏州河、川杨河、淀浦河、蕰藻浜等为骨架的13条滨水廊道;在郊区推进城市开发边界外骨干河道两侧30-50米生态林带建设,加强林水结合。沿路生态廊道,在城区结合道路两侧绿带、中央隔离带、机非隔离带等增加特色乔木种植,注重林荫道规划、储备、建设;在城市开发边界外,围绕高速公路两侧100米,主干道路两侧50米推进生态林带建设,加强林路结合。

  5、 绿道网络

  建设衔接区域、串联城乡、覆盖社区的绿道网络,形成市级绿道、区级绿道、社区级绿道等多层级的绿道体系。市级绿道注重衔接,重点控制长江、吴淞江、黄浦江、沿杭州湾等4个重要的区域接口,建设环崇明岛、环淀山湖、沿外环、滨江沿海以及多条放射型绿道。区级绿道“一区一环、互联互通”,郊区依托河流水系、文化风貌道路、林荫道、干道两侧林带等,充分联系各个城镇组团与大型公园,形成串联城乡的绿道网络;中心城结合滨水廊道贯通工程建设城市骨干绿道,形成蓝绿交融的绿道网络。社区绿道依托生活性支路、居住区道路、街坊内公共通道等,串联主要生活生态空间,满足日常休闲散步、跑步健身、上班上学等日常活动需求。

  (四)实施保障

  1、 健全规划传导体系

  与上海市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相结合,将生态空间建设目标指标层层分解落实,充分衔接区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主城区单元规划、详细规划、专项规划,深化管控要求,健全生态专项规划实施的行政管理体系和技术管理体系。各区总体规划进一步完善形成各区生态网络空间,划定各类生态控制线。镇总规和主城区单元规划将各级公园绿地落实到具体地块,并作为强制性内容予以管控。规划城市开发边界内,通过详细规划进一步完善公园绿地布局,保障服务覆盖水平和绿地规模不减少,环境品质提升。规划城市开发边界外,通过生态空间专项规划,深化楔形绿地、生态间隔带、近郊绿环、生态走廊等空间的保护与建设要求。

  2、 加强政策实施保障

  法律层面,健全相关领域法规和标准,加强生态空间保护力度,围绕城市生态建设,加强统筹依法行政,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行政层面,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目标,健全管理体制,完善国民经济考核体系,将生态空间规划实施情况纳入生态文明考核、绿色发展目标指标考核体系,完善生态保护、建设、管理的相关政策,确保生态空间建设实施,逐步完善生态补偿制度和相关激励政策,适当扩大生态补偿范围,加大生态补偿力度;管理方面,完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与登记机制。建立健全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制度。推动生态环境保护,最大限度守住资源环境生态红线,坚持生态优先的“一张蓝图干到底”。创新推动生态空间用地保障机制,增强生态空间的复合利用,发挥生态效益最大化。

  3、 构建多元参与格局

  完善多方统筹实施机制。成立协调机构、加强多方统筹,形成“多部门联动、多功能布局、多途径联通”的机制。如建立各类基础生态空间保护和建设的联动机制,形成政策合力。搭建多方参与平台。建立多方共治模式,发挥政府、专家、企业、社团组织、市民等多方力量,鼓励市场的资金投入,全过程地参与生态空间的规划、建设、运营维护和管理。加强宣传普及。建立常态化的规划宣传和交流机制,在全市幼儿园、中小学、大学开展规划通识教育,借助自然博物馆、科技馆等机构,积极开展自然科普、动植物观察等多样的宣传活动,促进各年龄段人群了解规划、参与规划、支持规划,提高全社会执行规划、实施规划的责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