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沪加强“场所码”“数字哨兵”运行监管,进一步压实疫情防控“四方责任”

  扫码通行是做好当前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举措。“场所码”“数字哨兵”为我市实施扫码通行措施、促进高效健康核验、开展精准流调溯源提供技术支撑。为贯彻“动态清零”总方针,细化落实“应扫尽扫”要求,建立健全全社会共同防控体系,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就进一步压实疫情防控“四方责任”,加强“场所码”“数字哨兵”运行监管有关事项发布通告。

  通告要求各区严格落实属地责任,部门严格落实行业主管监管责任,场所管理(经营)者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市民严格落实主动防疫责任。详见↓

  01、各区严格落实属地责任

  各区对本辖区内场所扫码查验工作承担属地责任,要加强组织协调,统筹各方资源力量,建立辖区内扫码通行措施监督和保障机制,督促辖区内各类公共场所和居民小区严格落实。重点抓好具有现场服务活动、广泛近距离接触消费者和客户的部分生活性服务业(如商业、餐饮、农贸市场、住宿、美容、家政、健身、沐浴等服务)、生产性服务业(如金融、物流、会展、中介等服务)等经营场所的扫码查验工作,开展日常巡查检查,确保重点场所扫码通行措施落实到位。调动各类媒体、相关区级主管部门和窗口单位、街镇村居委等力量,加强政策宣传,培养市民扫码通行习惯。督促区级执法部门加强常态化现场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置。

  02、部门严格落实行业主管监管责任

  坚持“管行业必须管防疫”“管业务必须管防疫”,商务、教育、民政、住建、交通、文旅、卫健、房管等各行业主管部门依据职责,加强本行业、本领域扫码查验工作部署和监督检查,将各行业主体落实扫码查验情况纳入日常监督管理范畴,加强日常检查巡查,确保行业领域扫码通行措施落实到位。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及时督促、指导区级行业主管部门落实行业属地监管责任。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关注扫码通行中的“数字鸿沟”问题,结合行业特点,研究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管理服务指引。

  03、场所管理(经营)者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坚持“谁管理、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各场所管理(经营)者严格落实扫码查验要求,确保扫码通行措施落实到位。把好出入口关,合理设置入口线,避免扎堆聚集。安排人员负责提示、督促进店到场人员扫码,并查验扫码结果。发现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应当拒绝该人员进入,并第一时间向属地疫情防控部门报告。聚集性活动的主办方应当根据防疫规定,提前告知参加人员扫码查验要求,在进入场馆时落实扫码通行措施。出租车企业、网约车平台应当督促驾驶员提醒乘客主动扫码,在查验无误后提供乘车服务。公交、地铁通过扫“场所码”或者数据核验等方式,落实查验要求。对于扫码通行存在困难的人群,特别是老年人,场所现场工作人员应主动提供帮助。

  04、市民严格落实主动防疫责任

  进入公共场所和居民小区时,市民应当主动扫“场所码”,并向场所现场工作人员展示扫码结果,或者通过“数字哨兵”扫码(或者刷身份证)进行健康信息核验。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自觉遵守扫码秩序。未能正常扫码时,主动向现场工作人员寻求帮助。扫码情况存在异常的,应当主动配合场所管理者和相关部门应急处置。请广大市民相互提醒、相互监督、携手互助,共同遵守扫码验码等防疫要求。

  05、加大执法和处罚力度

  公安、市场监管、城管执法等部门将“应扫尽扫”作为疫情防控期间巡逻执勤、执法检查的重要内容,督促场所、个人严格落实扫码通行措施。疫情防控期间,场所管理(经营)者未按照规定履行疫情防控信息核验责任的,由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责令改正,并视情给予约谈诫勉、公开通报;导致发生严重突发事件的,由所在地政府视情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并处罚款。对于拒不履行扫码通行措施的相关责任人,由公安机关依法依规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加大对违法违规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发挥警示作用,强化法律震慑。

  06、加强数据支撑和相关保障

  市大数据中心强化技术支撑,加强扫码数据监测,及时向各区反馈扫码相关情况。各区加强大数据综合分析研判,排查扫码数据与实际情况明显不符的场所,提供给相关执法部门加强常态化现场检查。要切实保护个人隐私和数据安全,对使用“场所码”“数字哨兵”收集的个人信息,仅用于疫情防控期间流行病学调查,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将其用于其他用途。各区、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强化督查检查,做好扫码运行监管的人力和物资保障。鼓励各相关单位、场所设置防疫专员岗位负责落实扫码查验等常态化防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