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80余名网约车司机买“处罚单”捞车,竟钻了管理漏洞的空子

  一张小小的“处罚单”,牵出了上海首例特大伪造、变造、买卖交通决定处罚书案。

  6月9日上午,随着最后一名犯罪团伙成员落网,静安公安成功捣毁了一个通过互联网平台从事伪造、变造、买卖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的犯罪团伙。

  截至目前,警方抓获了张某澜为首的犯罪团伙成员10余人以及80余名涉案网约车司机。

  这一案件的侦破,反映了非法客运行为交通委和交警双头管理模式存在的不足。所谓的“捞车黄牛”,正是利用两个管理部门间存在处罚信息衔接不及时、不到位的情况,实施违法犯罪。

  6月9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了解到,作为非法营运执法主体的市交通委执法总队,已和公安交警部门建立处罚信息及时互通机制,进一步堵上管理漏洞。

  一张行政复议单位有误的处罚决定书

  图章大小也有些奇怪,仔细一看就连行政处罚决定书上的行政复议单位都有些滞后。目前,静安区交警执法的行政复议单位已经变更为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这张单子上却依旧打印着此前的上海市铁路运输法院。

  4月22日,静安公安分局交警支队接到市交通委执法总队通报称,一名从事非法营运网约车司机潘某雨在市交通委执法总队办理车辆发还手续时,交通委执法队员发现潘某雨持有的静安警方所开具的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存在造假嫌疑。

  经交警核验后,发现潘某雨所持有的处罚决定书确系伪造。

真假处罚决定书对比 本文图均为静安警方供图真假处罚决定书对比 本文图均为静安警方供图

  4月22日,在交通委执法队员重重盘问下,潘某雨做贼心虚之下竟丢下那张处罚决定书,慌忙出逃,然而当天凌晨就被静安警方抓获。

  经审讯,潘某雨交代,4月初其因非法营运被市交通委执法总队查扣车辆,由于上海对于非法运营实行的是“双罚制”,交通委执法部门对其扣押车辆并处行政罚款的同时,需要由交警部门对从事非法运营的驾驶人处以暂扣驾驶证三至六个月的处罚,拿到交警出具的处罚决定书后司机方可前往交通委提取车辆。

  为了不影响自己的“生意”,早日取回“吃饭家当”,潘某雨通过“朋友”的介绍以8000元的价格购买了一份伪造的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自作聪明以为可以凭借伪造的处罚决定书从交通委执法总队蒙混“捞车”,不料被工作人员当场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