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二中院回应关于“汉堡王”被执行一案:已进入执行程序
汉堡王为何被列为被执行人?上海二中院回应了。
11月10日,澎湃新闻记者从中国执行公开网获悉,汉堡王(上海)餐饮有限公司新增一条被执行信息,立案时间为2020年11月9日,执行法院为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标的为6771万4504元。
这一消息引起社会广泛关注,11月12日,澎湃新闻记者从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汉堡王被执行,系因未按生效裁决履行义务。
上海二中院介绍,经查,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于2020年9月16日,对申请人百事(中国)有限公司、百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汉堡王(上海)餐饮有限公司之间的相关争议,作出(2020)沪贸仲裁字第0620号裁决,要求汉堡王(上海)餐饮有限公司返还申请人品牌推广服务费等费用共计人民币67714506.60元。
因被申请人汉堡王(上海)餐饮有限公司未按生效裁决履行义务,申请人百事(中国)有限公司、百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向上海二中院申请强制执行,上海二中院于2020年11月9日立案受理。
目前,该案已进入执行程序。
此前,一份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一审民事裁定书显示,申请人百事(中国)有限公司、百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于2019年2月19日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对被申请人汉堡王(上海)餐饮有限公司名下价值人民币1600万元的财产予以冻结。2019年3月6日,上海黄浦法院裁定:冻结被申请人汉堡王(上海)餐饮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人民币1600万元,期限自冻结之日起不超过一年。
澎湃新闻记者查阅工商资料获悉,汉堡王(上海)餐饮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吕爱军,注册资本7690万美元,成立于2005年2月,该公司由汉堡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全资持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