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小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在旗下7家门店安装人脸识别摄像设备,采集消费者面部识别数据,于今年1月到6月期间非法采集上传人脸照片43万多张,以此统计进店人数并分析男女比例、年龄等。该公司行为未经得消费者同意,也无明示、告知,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0万元。小鹏汽车就此道歉,并拆除设备,上传的人脸照片已由第三方公司进行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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