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医疗机构是按照项目收费,而长护险是按照时间收费,服务对象面临对比选择,容易造成矛盾。而长护险机构购买家庭医生服务后,护士执行医嘱,如发生医疗风险或者事故责任认定也存在困难。

  此外,去年7月15号,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的上海市“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部分内容与长护险的临床护理有重合。

  政协委员建议加强长护险与家庭病床有机融合,首先要进一步树立长护险医疗护理项目,对于开展量特别少、难度高、风险大的项目逐步退出,避免长护险与医疗服务之间的冲突。其次还要打通两者数据平台。

  上海市政协委员、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所长王彦称:“建议民政、医保等部门将长护险评估信息发送至卫生部门,与签约信息进行对接,鼓励家庭医生对签约的居民中提出需要长护险人群,提供对应的居家医疗护理家庭病床服务,以及有资质的机构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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