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4月下旬买房,并开了第一张发票,但合同刚刚拿到,听财务人员说前两个月的税单过期不补,但售楼处的律师解释说税务局会根据第一张发票时间补税单的,究竟能不能补?
答:开出第一张发票以后,未能单独以个人名义开出税单,可请本单位财务人员向所属征税单位申请办理“个人购房退税纳税证明情况表”(表名可能不完整),经征管税务局证明,可凭此表办理退税。(以上补救办法按规定已经过期,只能商请征税单位照顾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