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切实保障企业正常经营秩序,减轻企业负担,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近期,市财政局配合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印发《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减轻企业负担若干政策的通知》、《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本市稳就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文件明确规定,2020年,继续对不裁员、少减员、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返还单位及其职工上年度市级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同时,放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中的裁员率条件,对于中小微企业,将裁员率条件放宽至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对于2019年底参加失业保险职工30人(含)以下的企业,裁员率放宽至不超过20%。

  该项政策预计为企业减负2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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