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刚刚过去的“双11”中,各大电商平台上的“直播带货”不断刷新数据,这些数据都是真实可靠的吗?消费者权益如何保护?为加强相关内容监管,国家网信办会同有关部门,近日起草了《互联网直播营销信息内容服务管理规定》并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明确禁止流量造假、未满16周岁不能入行等。请听本台记者曹梦雅发来的报道。

  网红明星直播带货,但关注度和成交量却不匹配。连日来,有关直播带货数据造假的爆料屡见不鲜,比如某明星311万的直播观众中,只有不到11万的真实观众。某主持人也陷入带货刷单造假的漩涡中,一场直播被曝退款率超七成。种种乱象也让消费者心里犯嘀咕:

  [其实心里面还是有疑惑的,为什么会突然那么多人涌进直播间,还是希望这个数据能够公开透明,至少不让商家自己既做裁判又做球员。]

  有业内主播向记者透露,在直播间使用机器人或假粉丝增加人气,其实早已成为很多网络公司的常态。

  [一个是观看量,一个是成交量,有个别直播他还会在乎增粉。这个行业它面临一个很尴尬的情况,如果说你把真实的数据拿给金主看,他会觉得连主播带公司在这个行业完全没有生存能力。]

  数据虚高或许是营销战术,但其行为却有着某种欺诈的成分。针对这一问题,此次的征求意见稿明确: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从事互联网直播营销信息内容服务,不得虚构或者篡改关注度、浏览量、点赞量、交易量等,直播平台也应提供直播内容回看功能。段和段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春泉说,按照此前颁布的《电子商务法》,这些行为本身就是法律所禁止的。

  [数据不能造假都在电子商务法当中也是有的,现在出台一些比较具体的针对直播这种管理规定的话,实际上也是为了以后监管当中明确法律依据的问题。对消费者来讲,我觉得要记住一点,就是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

  数据显示,截至今年9月,我国直播电商用户规模达3.09亿,相关机构预测,今年我国直播电商整体规模将突破万亿。MCN机构如懿文化负责人俞丽丽坦言,挤掉网络直播带货的“泡沫”,可能对网络直播销售会有短期阵痛,但将会有长远的益处。

  [一种虚假繁荣的情况,直播就是一个行业,主播就是一个职业,我们希望以后是更加健康的稳定的状态。]

  在网络直播日益发展的当下,如何对未成年人参与直播进行规范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意见稿对此予以了回应:不满十六周岁不得参与直播带货,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参与直播带货,应当经监护人同意。市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副秘书长郗培植认为,这是对未成年人的一种保护。

  [我接触到很多纠纷,都是因为他们不是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人,导致他们合同效力待定。他的认识能力和控制能力,还是不像我们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人一样。对父母也提出来一些要求,对一些价值观的形成还是需要引导的。]

  以上由记者曹梦雅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