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不是所有三文鱼都能生吃,上海发文规范非即食三文鱼标签
三文鱼都可以生吃吗?答案是否定的。
1月21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突击检查吴中路万象城食品安全。
在G层Ole‘超市,进门左手边就是即食类刺身寿司,左手边的水产冷柜,一盒三文鱼包装和即食类无二,但执法人员看出了端倪。
原来,这是一盒并不能直接生吃的三文鱼切片。商家只在标签上不显眼的地方注明:“加工后食用”。换句话说,这盒三文鱼虽然外表像可以生吃的,但它并不能生吃。
对于什么叫“加工后食用”?厨师称,该产品属于冻品,需要熟制后才能食用。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副总队长李洁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当前,上海一些超市卖场、农贸市场等食品销售单位现场制售三文鱼、金枪鱼等水产品的鱼柳、鱼段现象普遍,而这些鱼柳、鱼段制售过程并未达到即食食品的条件和要求,但消费者易将这些特定品种的鱼柳、鱼段直接用于生食,有一定的食品安全隐患。
今年,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发布《食品销售单位现场制售非即食三文鱼等特定水产品食品安全管理指南》。按照这一《指南》规定,非即食的三文鱼标签内容应包括品名、产地、加工(分割)日期时间、保质期(食用期限)、单价、净含量、销售价格和警示语等。
“也就是说,可以直接生吃的,应该标明‘即食’,不可以直接生吃的,要标明‘非即食’,两种标注都要醒目。以避免误导消费者,引发食品安全问题。”李洁说道。
不过,《指南》并不具有强制性,只是指导性文件,消费者的知晓和重视,也需要普及。
此次检查,执法总队共出动执法人员130余人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32户次,共发现问题单位10户,问题数21个,现场开展快检28件,不合格8件。大部分检查企业能够认真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食品原料采购、食品生产经营、餐饮加工过程符合食品安全相关要求。但检查中也发现了个别餐饮企业存在食品从业人员在冷菜间没有戴口罩和帽子、厨房冷柜内存放的食品原料无标签、食品添加剂没有实行专柜管理等问题;个别食品流通企业存在销售分割好的非即食三文鱼时没有规范标注“需熟制后食用”“非生食产品”等警示语。执法人员在现场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均已要求企业立即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