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殴打防疫志愿者被判一年半,主审法官:这是一堂鲜活的法治课

  2月18日,上海首例涉疫情刑事案件一审落槌,被告人凌某因殴打防疫志愿者致其轻伤二级,犯寻衅滋事罪,被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这起发生在疫情防控关键阶段的刑事案件,受害者是战斗在疫情防控一线的社区防疫志愿者,从案发到审判,仅用时19天,可谓是“疫时加速度”,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疫情中的法庭审判模式有何不同?案件审理进程为何如此神速?一年六个月的量刑背后有怎样的考量?该案审判长、主审法官,上海闵行法院副院长朱妙做客上海广播电台节目,揭秘审判背后的故事,澎湃新闻记者现将问答整理如下。

  问:这个案件从立案、案发到审判,时间上特别快?

  朱妙:是的。因为在疫情期间,我们希望通过这个案件的审理、审判,上一堂鲜活的法制课,支持疫情防控工作。这个案件本身不是太复杂,而且现场的录音、录像,现场的证人、证词都非常齐全,所以侦查、起诉过程也非常快。我记得案件是上周三由检察院起诉到法院的,起诉过来时已经是晚上了。我们知道这个情况之后,当天加班立案,然后进行了一系列准备工作。周末,志愿者和疫情防控者都在加班,我们法院也在加班。到了本周二,我们已经做好相关准备工作,能够开庭。

  问:我看案发视频的时候感到特别气愤,觉得必须用法律严惩。但是后来看庭审直播,看到当事人一直在悔恨哭泣的时候,我又觉得这个判罚结果是不是太重了。量刑具体是如何考虑的?

  朱妙:您的这种心情我能够理解,从一个普通人的角度,其实我也有这样一个过程,但同时我是一个法律人,我要从法律的角度来全面审视案件的相关情况。

  首先,这个被告人是认罪认罚的,也就是说对他构成寻衅滋事罪的认定,他是理解并认同的。根据寻衅滋事罪的法律规定,他造成一人受伤的行为,法律后果是应该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所以说最高刑可以判到五年,从法律的角度来看,一年半并不是一个特别高的量刑。

  第二,刚才提到了被告人认罪认罚,也就是被告人在看守所时,检察机关会跟他做法律解释,告诉他构成了何种犯罪,以及相应的量刑情况,现场是有律师见证的。检察机关建议刑期为一年三个月到一年六个月,以此遵循被告人的意见,也就是问被告人能不能接受这样一个处罚结果,被告人表示接受,签了认罪认罚具结书。依据认罪认罚制度,这属于量刑时的从轻情节。

  综合考量被告人的从轻和从重情节,从轻情节还比如他有自首情节,比如他表示后悔、认罪悔罪、进行道歉,还有您刚才提到的声泪俱下的场面,也能体现他真诚悔过的心理过程。

  同时,在疫情期间犯罪,根据两高两部的意见规定,必须从重处罚,这是考量的一个重要因素。

  所以我们会综合衡量,五年以下的哪个刑期比较合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