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新出台两份免罚清单,9月1日起实行

  截至8月18日,上海市共适用免罚清单作出不予处罚决定1461件,1400余家企业受益,其中既包括大量小微企业,也不乏上市公司。

  9月1日起,房地产经纪机构擅自对外发布房源信息,首次被发现的,将免于行政处罚。

  8月18日,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上海市司法局共同印发《上海市城市管理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下称《城管免罚清单》),于9月1日起实行,有效期五年。

  8月25日,上海市城管局副局长彭燕玲表示,《城管免罚清单》为该领域全国首个省级层面免罚清单。

  据了解,《城管免罚清单》明确了12项免罚事项,涉及市容环卫、文明施工、房屋市场管理等方面,主要是危害较轻的违法行为种类中首次被发现、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且及时改正的情况。

  《城管免罚清单》规定,施工单位未按照要求设置施工铭牌,首次被发现,责令限期改正后及时改正的,不予行政处罚。

  《城管免罚清单》还明确,施工单位违反《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未按规定设置生活垃圾收集容器,首次被发现的,不予行政处罚。

  同时,处置单位违反《上海市餐厨废弃油脂处理管理办法》,未按照要求办理收运、处置合同备案,首次被发现的,不予行政处罚。

  彭燕玲表示,上海市城管部门将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分级分类精准监管,推动跨部门联合检查;此外,还将与免罚清单实施相配套,适度提高失信信息采集门槛,对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违规行为不纳入失信采集范围。

  同时,上海城管部门将聚焦多发常见、可直接判断的违法行为、制定“非现场“执法事项清单,运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实现证据采集智能化,实施程序类执法文书电子送达,将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影响降至最低。

  7月30日,上海市民防办公室、上海市司法局联合印发《民防领域市场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下称《民防免罚清单》),这也是民防领域全国首个免罚清单。《民防免罚清单》已于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上海市民防办副主任姜执伟表示,《民防免罚清单》共11项免罚事项,包括民防工程建设、使用、管理等方面,主要属于当事人无主观故意、违法行为对民防工程防护效能影响较小、首次被发现且及时整改的情况。

  姜执伟表示,《民防免罚清单》将危害民防工程安全和使用效能的具体影响细化:不超过三扇人防门启闭不畅、不超过三处人防门密闭橡皮条或闭锁装置等零部件缺失、不超过三处防爆波活门零部件或超压排气活门零部件缺失、不超过三处呼唤按钮零部件或通风信号灯缺失或故障。

  此外,《民防免罚清单》明确,相关单位违反《上海市民防条例》,平时利用民防工程不按照规定办理备案手续,首次被发现,责令限期改正后及时改正的,不予行政处罚。

  姜执伟表示,《民防免罚清单》将不予处罚的违法行为具体化、标准化,为执法人员提供了明确的执法工作指引,有利于进一步提升上海市民防领域执法精细化水平,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据了解,除此次新出台的两份免罚清单外,上海市此前已出台的三份免罚清单涉及市场监管、消防、文化市场、生态环境等领域。五份免罚清单,共明确了84项依法免罚的轻微违法违规行为。

  上海市司法局副局长罗培新表示,截至8月18日,上海市共适用免罚清单作出不予处罚决定1461件,免罚案件分布在上海各区,涉及免罚清单的各个执法领域。

  “1400余家企业受益,其中既包括大量小微企业,也不乏上市公司。”罗培新称,免罚清单直接惠及各类市场主体,帮助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渡过难关,下一步,上海市司法局继续组织、联合相关部门,不断拓展免罚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