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男子为助他人进小区殴打防疫志愿者,上海闵行法院快速立案

  近日,“两高两部”发布了《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的意见》。

  2020年2月12日,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闵行法院)受理了一起因不配合防疫工作,殴打志愿者而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

  在公诉机关提起公诉后,上海闵行法院对该案高度重视,快速立案,并由副院长担任审判长主审。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闵行检察院)指控称:2020年1月31日,社区志愿者许某在闵行区某小区入口执勤期间,访客毛某驾驶汽车意图进入,许某按防疫规定向其解释并予以阻止,毛某随即打电话通知其前儿媳吴某,吴某现任配偶凌某到场。两人到场后对防疫规定不满,纠缠辱骂志愿者、推搡被害人许某,同时拒不听从在场保安、围观人员劝阻,致矛盾不断升级。后被告人凌某趁被害人许某不备,徒手将其摔倒在地并骑坐在其身上实施殴打,致被害人全身多处软组织伤,腰5椎体压缩性骨折,经鉴定构成轻伤二级。检察院认为,被告人凌某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情节恶劣,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应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上海闵行法院在公诉机关提起公诉后,对该案高度重视,快速立案并由副院长担任审判长主审,将按照“两高两部”意见要求,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