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三中院昨天公开宣判一起特大生产销售仿冒“乐高”案。被告人李某某以侵犯著作权罪被判刑6年,并处罚金9000万元;其余8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至3年不等刑罚,并处相应罚金。2015年至2019年4月间,李某某指使多人,购买新款乐高系列玩具,通过拆解研究、复制图纸等,开厂专门复制乐高47个系列、663款拼装积木玩具产品,并冠以“乐拼”品牌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销售。犯罪数额达到3.3亿多元。

  以上是财经早餐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