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快讯!沪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实施办法公布(附要点摘录)

  本市七部门联合发布《上海市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实施办法》。在上海购买新能源车需满足哪些条件?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燃料电池汽车分别享受多少财政补助?继续免费发放新能源汽车专用牌照额度,“一车一牌”制度如何操作?办法都做了明确规定,并从2018年2月1日起施行。

  上海市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

  实施办法(节选)

  消费者

  本实施办法所称消费者,包括个人用户和单位用户。

  个人用户是指信用状况良好、持有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且自申请之日前1年不存在相关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录的下列人员:

  (一)本市户籍居民;

  (二)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三)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且最近24个月内连续在本市缴纳社保满一年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四)持有有效身份证件且在本市居住1年以上的港澳台居民、华侨及外籍人员。

  单位用户是指本市党政机关和在本市注册登记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信用状况良好的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

  本条第二款所称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录,包括:

  1。驾驶机动车发生5次以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2。被处以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的行政处罚。

  适用范围

  本实施办法所适用的新能源汽车,是指在本市销售和使用,已纳入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或其他相关车型目录,符合本市管理规定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

  本市公交汽车领域使用的新能源汽车,不适用本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