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昨天更新入境人员隔离转运措施。决定9月12号也就是后天零点起,将对目的地为苏浙皖三省的入境人员,实行“3+11”隔离转运措施。在上海集中隔离3天后,闭环转运到当地,继续集中隔离11天。对于在上海期间出现异常情况的,如核酸或抗体阳性、有症状的、密切接触者等,按照原有流程在上海排查诊治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

  对目的地为上海的入境人员,仍实施有条件的“7天集中+7天居家”隔离措施;对沪苏浙皖以外的入境人员,仍按现有做法一律在沪集中隔离14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