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26日10时35分,宝山公安民警在康宁路花园宅路北侧,对违法行为当事人周某某实施“在未设置非机动车信号灯的路口,非机动车不按机动车信号灯表示通行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元。

  2021年1月26日14时04分,松江公安民警在泗陈公路进泗通路南约289米处,对当事人杨某某实施“在未设置非机动车信号灯的路口,非机动车不按机动车信号灯表示通行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元。

  2021年1月26日15时57分,徐汇公安民警在虹桥路华山路西约50米处,对当事人吴某某实施“非机动车逆向行驶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