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汇区人民检察院张检察官说:“张某的情况跟一般的案件相比有他的特殊之处,首先他是经济困难的群众,其次,他是经济特别困难里面属于全国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员,对于这一类人员,我们的检察机关和国务院扶贫办签署过一个检察机关助力扶贫攻坚的文件,所以对于这一类人员,我们要重点关注,我们要从办案的时间上,和救助的力度上,这个力度可以体现在金额上面,我们都对张某进行了特殊的考虑。根据我们在案件当中掌握的情况,他实际的救治的费用是五千多。那么我们在办理的过程中,一个考虑到他直接的损失,另外考虑到他将来的就医困难,还有我们考虑到他失业的状况,当然他的失业实际上跟他在原案当中的受伤也有一定的关系,所以我们在提供的司法救助金上,我们是适当地做出了扶贫的态度,给他的金额是超出了他实际受损的金额。”

  检察官介绍,检察机关给予了张某12000元的司法救助,帮助其渡过难关,“司法救助设立的初衷,主要是针对刑事案件当中,没有得到赔偿并且又急需得到补偿的这类被害人进行设置的。因为我们在刑事案件中,我们经常会遇到一些被害人,他急需救治、他生活又非常困难,但是应当赔偿他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却不能够对他进行有效的赔偿。那么为了救急,为了解决他急迫的经济困难,因为他本身属于经济困难这一类的群体。我们由检察机关、或者说司法机关代表国家,体现司法关怀,对他实施的经济上的补偿。虽然我们做司法救助,但是我们并不是赔偿义务人或者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对他做出 赔偿的是对他实施侵害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但是,当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不能够对他进行赔偿的时候,或者说无法对他进行赔偿的时候,而被害人又面临这样一个急迫的困难。我们司法机关,为了体现司法关怀,为了化解社会矛盾,为了实现司法的和谐,那么我们可以根据他的情况,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对他进行司法救助。”

  看看新闻Knews记者了解到,自从开展这项自发救助以来,徐汇检察院一共救助了60多起案件中的被害人。张某对于检察机关的开展司法为民、精准扶贫的做法深表感谢,以积极的精神面貌面对生活、目前已在上海再次就业。

  被害人张某表示:“他们检察机关很专业很贴心很到位,我表示感谢。”

  而对于此前因为琐事引发纠纷,张某也对此表示,本不应该就此把矛盾激化,如果当时能一起管控纠纷和矛盾,或许问题就不会激化到这个程度。

  退一步海阔天空、忍一时风平浪静。检察官提醒:遇到矛盾要理性对待,千万不要意气用事,激化矛盾,否则害人害已。

  而苍某在案发后,法院根据相关法定情节依法判决其一年有期徒刑。